【財經事】獨立董事亂象 鬧到國會都質疑

「光洋科作假帳五年,獨立董事責任在哪裡?」在立法院的殿堂上,民進黨立委徐國勇對著金管會主委丁克華提出他的疑問。
事實上,針對光洋科財報造假的問題,不但在立法院受到高度關注,在證券圈也引起不少議論,有證交所員工就直言:「獨立董事辭職,並不代表負責任!」
光洋科技董事長陳李賀向檢調自首承認作假帳前,獨立董事陳來助與曾錦堂相繼請辭,至今,主管機關並未向投資大眾說明,陳來助與曾錦堂是否應該負起監督不周的相關責任。



被「有心人」拿來當「門神」

事實上,就過往的經驗來看,每逢上市櫃公司出事,獨立董事往往都會透過請辭「明哲保身」,陞技案中的柯承恩(臺大管理學院名譽教授)閃辭就是一例。
柯承恩學術地位崇高,曾任中華公司治理協會理事長,因識人不清而無端捲入陞技假交易弊案,雖是陞技董事長盧翊存刻意隱瞞,但卻也暴露出現行獨立董事制度之所以為人詬病,並非毫無道理。因為縱使是公司治理方面的專家,也會被「有心人」拿來當「門神」,其所能發揮的監督效果相對有限。
政大法律系教授劉連煜表示,獨立董事負有「忠實義務」與「注意義務」,若未善盡監理責任,縱使公司出事前後才急忙辭職,仍舊會有民事甚至是刑事責任。過去幾年,其實不乏獨立董事官司纏身的案例,不過,最後大概都是走向和解一途,所以外界才會產生公司發生弊端後,獨立董事好像都能免責的刻板印象。
過去一段時間,外界一直把獨立董事制度的焦點、問題放在薪酬上面,大喊「酬庸」、「肥貓」。劉連煜認為,相較於薪酬,如何確保獨立董事的獨立性,並讓獨立董事可以發揮監督的功能,其實更值得外界關注。
過去,有些上市櫃公司的弊案,就是透過監察人舉報。由此可見,獨立董事應可發揮一定程度監督功能,重點是制度怎麼設計。



目前,上市櫃獨立董事的選任,大多由實際掌握公司經營權的大股東所選派,由於彼此之間或多或少有關係,在這種情況下,獨立性難免會受到外界質疑。

「具備資格」關鍵不在學歷高低

對此,劉連煜指出,要避免獨立董事成為大股東的附庸,可能必須針對獨立董事的選舉方式進行改變、調整,包括「股份平等原則」、「累積投票制」等,都是可以考慮的機制。
劉連煜說,倘若無論股權多寡,擁有一千股以上的股東都僅擁有一個選舉權,那就很有可能選出與大股東毫無淵源的獨立董事,站在小股東的立場監督公司的運作,獨立性自然就不會受到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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