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眾也能翻盤 網路時代的電影行銷

當電影遇上網路 -- 拍部電影動輒千萬,耗費人力千百。如何推展票房?網路行銷著重互動,每個人都能成為網路訊息的傳播者,擴散的效益更加顯著。不同於大片大卡司,一部優秀或有話題的小眾電影,也有機會在社群的時代,翻盤成為主流……

王師帶領的牽猴子行銷的首部電影《翻滾吧!阿信》在2011年成功創造話題。葉俊宏攝影


國際巨星湯姆.克魯斯6月下旬才剛結束好萊塢動作冒險奇幻片《神鬼傳奇》(The Mummy)的宣傳離開台灣,同時間台北信義威秀影城中庭上出現栩栩如生的「蜘蛛人」,至今已經懸吊超過兩個月;捷運的燈箱看板,令人目不暇給的國內外電影宣傳一幕又一幕打進腦海;點開臉書,電影粉絲頁風格各異,只要有人氣,人人都是專業影評人……電影行銷就是如此充斥生活。

電影發行流程圖

電影製作公司→發行商→戲院→觀眾

觀察1:

電影行銷〉美商與本土發行商各顯本事

電影,可說是影像產業最高的殿堂。拍一部電影動輒千萬,耗費人力千百。但是電影又是一個特殊的產業,「賣商品」的時間極其短暫,除了好萊塢大片,一般院線片真正能夠衝刺抬高票房的時間,幾乎集中在上映的前兩週,兩週定了生死,接下來戲院排片經理會看票房安排增減廳。

電影產業,包括電影製作公司、影片發行商、戲院三大部分。也就是電影拍攝出來後,不是馬上就能直接呈現在觀眾眼前(參見「電影發行流程圖」)。而電影行銷,一般由發行商執行。

在台灣,電影發行商則有美商(一般稱作八大片商,包括二十世紀福斯、迪士尼、派拉蒙、索尼、環球、華納兄弟、夢工場、米高梅等)和本土發行商兩大系統。其中,美商的慣例是一條龍包辦所有製作和發行;而國片、其他片種則自行找發行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