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孩子!建教生的青春悲歌

 小華在電子工廠擔任建教合作生,一天工作12小時,每週工作6天,星期日有時還被要求加班,一個月休假不超過5天,完全沒有自己時間,更不可能有時間讀書。曾經向廠方反映,但是廠方悍然表示,「現在趕貨,沒辦法!如果不加班,一天扣500元薪資」,或「如果不加班,就回去不要來了」。也曾向學校老師反映,老師竟然說「配合一下又不會怎麼樣?」
 高一一開學就開始到工廠工作,小華每天的工作就是護貝、印刷,「這是國小畢業就可以做的工作」,每天做重複又機械化的工作,對日後出社會就業根本沒有幫助。


失去學習技術的初衷
 建教生設置的本意,是由學校提供基礎課程,企業提供技術訓練環境,學生在輪調制、實習制、階梯制三種制度中,得到教育學習與技術訓練,成為企業所需的技術人力。建教合作制度自1969年試辦至今,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謝創智當年就讀台中高工時,就是採取「階段式」制度的建教生,高一~高三上學期在校上課,在校期間每週2天至學校工廠學習實際操作,高三下學期至企業學習。謝創智回想,當年到企業工廠實習,在領班帶領下學習實務界的工具、話術,將所學和實務連結,「我們當時被視為公司未來技術人力培養,而不是替代性的廉價人力」。
 謝創智表示,40年後的今天,建教生仍兼具學生與勞工的雙重身份,但卻已逐漸失去學習技術的初衷,淪為不肖企業大量進用以替代一般勞工的廉價勞力。


弱勢兒子搶弱勢老爸的工作
 建教合作班不需考試,許多私立高職以「免學費」招攬學生,這種情況下,特別容易吸引家境困難、希望及早學到一技之長的學生。許多建教生在別無選擇或資訊不清的狀況下,變成「賤價生」。
 有些製造業,遇到景氣好或接到急單的時候,會以低薪資大舉僱用建教合作生;若遇景氣不好,立刻停止合作,如此一來,公司即可不需負擔正式員工的高成本及資遣費。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專員洪敬舒嚴肅指出,長此以往,會演變成「弱勢兒子搶弱勢老爸的工作」,企業利用建教生的低廉薪資,不再僱用需提供基本工資、勞健保和資遣費的成年正式員工。


國內現有3.5萬名建教生常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包括:
1- 薪資不合理,被當廉價勞工
 建教生因為不是正式勞工,所領的薪水叫做「生活津貼」,津貼的多寡由學校和廠商協調而來,一旦遇到不良廠商,而學校又不願積極幫學生爭取,建教生就很容易被當成廉價勞工。以年初爆發爭議的洋華光電為例,建教生時常被迫加班,甚至六、日無休,每月只領到2萬多元的生活津貼。有些髮廊建教生平均時薪更只有55元。

2 -工時過長,無上課時間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理事黃耀南指出,常見的建教合作模式為「輪調式」,建教生3個月在學校、3個月在企業,學生一方面能學到書本上的知識,另一方面也能獲得實務經驗。但現在卻演變成配合工廠趕貨,讓學生一直延工,洋華光電就被指控要求建教生延工到5個月,如此一來,學生根本沒有在課堂學習的時間。
 此外依照規定,剛入學的高一新生,必須先接受120~240小時的訓練,但不少學校在還沒開學前,就要求學生上工,以一個小時80元的薪資,讓這群15、16歲的孩子到工廠工作,學校根本沒給予任何訓練。

3- 學非所用,無助日後就業
 建教生在工廠的工作內容,不但多為容易上手且一成不變的機械式工作,有些根本是「學非所用」。以觸控面板大廠洋華為例,竟有餐飲科系的建教生,工作內容和學業毫不相關,也無助於日後就業。

4 -契約不清
 建教合作時,學校、學生和工廠三方面,照道理應簽訂契約,規範彼此的權利義務,但黃耀南詢問許多學生都表示,根本不清楚契約內容,且契約都由校方保管,一旦遇到爭議,若學校沒有出面替學生爭取權益,弱勢的學生和家長,根本無法向企業爭取權益,只能忍氣吞聲。


不可踐踏受教權與勞動權
 教育部正在著手研擬《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但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質疑,草案將導致建教生被排除在勞基法適用範圍外,且草案放寬企業進用建教生人數,上限從僱用勞工總數的1/4提高到1/3,為企業使用「賤價生」大開方便之門。
 謝創智強調,建教生本質仍是學生,應以學習為主,建教合作是立意良好的制度,若執行和防弊做得好,學生的確能學到一技之長。教育部既然身為監督單位,就應該嚴格把關,可以停招或減招,來處罰不遵守規定的學校,如此學校才會有所警惕,保障建教生應有的「受教權」和「勞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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