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就是我家?

公司在減薪之後,總算出現了亮眼的獲利,員工都期盼著分紅,執行長基諾卻宣布,要把這筆「意外之財」的大部分,用來履行企業社會責任,而且,工作重心還放在為執行長自己女兒的罕見疾病尋求療方!這麼做,是否符合公司最大利益?兩位專家學者提供以下的建議:范德比大學講座教授巴特.維克多認為,基諾稱之為「企業社會責任」的做法,其實只是在增加自己的薪酬。瓦倫斯公司執行長夏米安.拉芙表示,身為人資總監的卡洛琳必須確保員工獲得公平待遇,但也因此而必須與執行長形成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