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司委會16日排案 限縮擔任監委資格條件

藍白近日聯手提出廢除監察院的修憲提案,藍委也擬限縮擔任監委資格條件。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明天將審查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徐巧芯等人提案,將擔任監委需具備的資格,刪去曾任立委一任或直轄市議員二任,以及「富有政治經驗」等條件。

藍白聯手提出廢除監察院的修憲提案,民眾黨主席黃國昌14日表示,提案已跨過連署門檻,20日將正式提案成立修憲委員會;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天指出,憲政改革、修憲是嚴肅且重大的課題,不是隨意丟出、作為報復式的政治鬥爭工具,民進黨不會隨之起舞。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明天將審查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徐巧芯分別提出的監察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王鴻薇在提案說明指出,監察院是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獨立行使職權」為其長期迴避外界質疑的說詞。

王鴻薇表示,前行政院官員涉接受性招待且協助酒店業者關說,監察院彈劾卻未通過,並以壓倒性多數否決,引起社會輿論譁然,顯見監委因其相關政治背景,致使監察院作出與社會意見對立的結果。

王鴻薇說,監委「獨立行使職權」的前提為「超然」,但在政黨政治下,多是具濃厚政黨色彩人士,難以扮演監委超然角色。

徐巧芯提案指出,為確保監委在最大程度上,以公正客觀角度獨立行使職權,有必要使監委在一定時間內與任何政黨政治利益無密切關聯。

因此兩人提案,將擔任監委需具備的資格中,刪除「曾任立法委員一任以上或直轄市議員二任以上,聲譽卓著者」及「富有政治經驗」,以強化監察院超然獨立的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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