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犯被嗆「衝三小一刀刺破他心臟」 法官賜他無期徒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陳姓男子曾因販毒入獄服刑,2022年初獲得假釋出獄,結果在2023年11月間某日深夜,他至中壢某家KTV唱歌,但與其他包廂賓客發生口角,陳男竟持彈簧刀攻擊對方,對方一名余姓友人見狀上前協助,不慎遭陳男刺破心臟,當場死亡,一審桃園地院國民法官重判陳男無期徒刑,二審也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今(15)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陳男過去曾因販毒遭判刑5年2個月,2022年1月底假釋出獄,假釋期間至2023年12月5日,結果他在2023年11月中,與朋友相約中壢一家KTV唱歌喝酒,直到翌日清晨6點多結束。
一行人離去時,陳男在KTV大門誤以為其他包廂的謝姓男子,以「衝三小」對著他們嗆聲挑釁,陳男立刻出拳攻擊謝男,謝男不甘示弱反擊,陳男隨即取出隨身攜帶得彈簧刀朝謝男頸部、頭部揮砍,造成謝男臉部及胸部受傷,而此時謝男的余姓友人見狀,上前勸架,一把將陳男推倒在地。
孰料陳男起身後,抓起彈簧刀就往余男左側下腹、左側胸部各刺1刀,余男因心臟遭彈簧刀刺穿,當場噴出大量鮮血,陳男行兇後則丟掉彈簧刀,從容撿起地上的包包與隨身物品搭車離去,而余男則當場死亡,警方事後循線逮捕陳男,並依殺人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一審由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審理,陳男辯稱當時並無殺人犯意,僅有傷害故意,他表示,當天因為飲酒,已經失去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主張減刑,但國民法官根據陳男攻擊的部位、力道,認定陳男具有殺人故意,構成殺人罪。
國民法官另勘驗案發後的監視器畫面,認為陳男殺人後,丟棄彈簧刀,撿落包包、拖鞋,再從容搭車離開,毫無酒醉行為態樣,認定陳男當時仍具有辨識行為違法能力。
國民法官最後量刑時,認為陳男假釋時犯案,有加重理由;另外陳男犯後否認殺人犯行、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國民法官將他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也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5日駁回上訴定讞。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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