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禮生」搭艇出海翻船美腿遭捲螺旋槳 船長挨告最終結果出爐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被稱為「最美禮生」的潘姓女網紅,2021年至台東縣成功鎮搭乘小艇出海時,不慎翻覆意外,造成潘女重傷,雙腳也留下嚴重疤痕,潘女事後向駕駛小艇的周男求償278萬元、並告他殺人未遂。而刑事部分最終不起訴,但民事審理後認定,周男冒險出航且操艇失當,需賠償潘女208萬餘元,周男不服上訴,遭花蓮高分院駁回,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2021年4月26日當天,舒力基颱風剛剛過境,潘女就受邀搭船出海,在小艇航行至港口燈塔間時遇浪翻覆,潘女落海後被捲入螺旋槳,導致右下肢深撕裂傷及雙踝開放性骨折,後被救援送醫,但雙腳卻留下嚴重疤痕。
潘女指控,周男明知颱風過境,風浪仍大,但還強行出海,屬「未必故意」危害,因而控告他殺人未遂。不過檢方認為雙方無嫌隙,船隻配置與適航性並無明顯問題,難認定有致人於死的故意,最終刑事部分不起訴;再議與交付審判聲請也均遭駁回。
潘女另提出包含醫療費、休養損失、未來除疤費用及精神慰撫金等、共278萬元民事求償,法院依傷口特徵判斷部分傷勢確為螺旋槳所致,且周男僅憑目視判斷浪況即冒險出航,遇浪時又以右轉75度角迎浪,導致船腹正面受浪翻覆,認定屬人為疏失。
台東地院一審判周男賠償208萬餘元,二審花蓮高分院指出,事發當日浪高約2公尺,已逼近小艇極限,周男卻未查詢氣象資訊,也無其他船隻出海,冒險行為顯示違反「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定讞。
照片來源:翻攝n72anni恩齊 IG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台南醉騎士第3次酒駕檢方不准易科罰金 法官認理由有瑕疵裁定撤銷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 記者:王 昭濱
- 更多政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