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檢警「教導」獨居老翁反詐騙 「電話做筆錄」詐4700萬


假檢警「教導」獨居老翁反詐騙 「電話做筆錄」詐4700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台中1名80歲老翁,今年5月遭遇自稱是屏東縣潮州分局員警,聲稱老翁在銀行的戶頭有不法資金進出情形,須將老翁送辦,要求老翁前往分局說明,詐團還對老翁進行「反詐騙宣導」,然後表示老翁年事已高、行動不便,按規定不能電話做筆錄,但可為老翁破例一次。接下來就用「電話做筆錄」的方式,引導老翁轉帳戶頭內共新臺幣4千多萬,直到他與定居美國的女兒通話後,才驚覺遭詐,前往報案。


警方表示,老翁接獲詐團電話後,詐團為取得老翁信任,還先進行反詐宣導,表示:「如有詐騙集團要你視訊或電話做筆錄,就一定是詐騙,做筆錄一定要到警察機關現場才是真的。」老翁因此誤信為對方為「真警察」。


詐團接著以嚴厲語氣要求老翁要親自前往分局做筆錄,否則將直接移送,結果老翁苦苦哀求,假員警便稱,按規定不能電話做筆錄,但可為老翁破例一次。接下來就用「電話做筆錄」的方式,逐步引導老公將帳戶的3千多萬成功轉出。


此時詐團食髓知味,又以假檢察官的身分致電老翁,要求老翁交出名下不動產作抵押,老翁又深信不疑,交出清水區透天的不動產進行質押,貸款得1千萬餘元再交給詐團,直到他與定居美國的女兒通話後,才驚覺遭詐、前往報案。


刑事局分析指出,此類假冒公務機關詐騙手法,通常會先假稱被害人的個人資料或證件遭冒用,利用受害人恐慌心理,假冒戶政事務所、警察局、地檢署等機關人員,以視訊、電話筆錄等方式施壓,要求提供財產證明或交付財物,受害者以年齡 50 歲以上占比例甚高。統計114年上半年因假冒公務機構遭詐,且財損高達千萬元以上案件,計有113件,其中,雙北及台中的發生比例占多數。


刑事局呼籲,接獲可疑來電自稱檢警、法官、偵查人員等,切勿輕信電話中所說「監管帳戶」、「偵查中需交財產證明及代管不動產」等說法,務必掛斷電話後撥打165或當地警分局查證。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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