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男認警方處事不公 3天5度開車衝撞+恐嚇噴髒話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許姓男子今年8月間涉嫌一起家暴案件,而警方在處理後,許男不滿警方處理方式,竟心生怨懟,在3天內共5次挑戰警方公權力,不但出言辱罵警察,還惡意逼車、企圖開車衝撞員警等,警方將他逮回偵訊時,他又強辯是一時情緒時控。全案經法官審理後,依妨害公務、強制罪、恐嚇等,判處許男合併執行10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許男因涉犯家暴案件遭警方偵辦,但他事後不滿彰化縣警局大城分駐所處理案件時不公,便對分駐所心生不滿;今年8月23日核三延役公投當天凌晨,許男先開車到分駐所前,刻意將車輛斜插擋路,員警欲上前詢問,他竟以車輛前後倒車方式,作勢朝員警衝撞,造成現場多名名員警驚險閃避。
投票當天下午,許男與女兒前往投票所投票,因女兒使用私章蓋票被認定無效,許男因此情緒激動又干擾投票所秩序,分駐所所長獲報到場,許男竟對所長辱罵:「警車再不開走我就要把你撞壞,X你娘機掰。」
到了8月24日凌晨,許男又駕駛小貨車逆向停在分駐所前的車道上,然後來回倒車前進數次,還二度將車頭開進派出所出入口堵門挑釁,直到員警查看才快速離去。
同日上午,鄉公所在警車陪同下護送公投選票,許男竟又駕車尾隨在後,然後以併行、惡意變換車道等方式,對公務車及警車逼車,即便警車鳴笛追捕,他仍以急煞、蛇行等方式阻擋警車,完全視公權力如無物。
許男被逮後,在偵審中均坦承所有犯行,並與家暴案被害人和解,不過彰化地院法官認為,許男行為嚴重危害公眾交通安全、妨害公務執行並造成員警恐懼,藐視法治,因此就他觸犯的5個妨害公務、強制、恐嚇等罪名,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0個月,得易科罰金。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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