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警躲躲閃閃 警逮48歲兩地檢署毒品通緝犯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員警,昨(2)日晚間約10時左右,在轄內瑞芳區建基路執行查緝勤務時,發現1名男子行跡可疑,隨即上前盤查。瑞芳警分局表示,員警當場清查出48歲謝姓男子身分,竟是基隆地檢署與台北地檢署發布的毒品通緝犯。員警依程序搜索,還在現場起獲疑似毒品安非他命,完成唾液及尿液檢測後,全案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通緝案移送偵辦。
瑞芳警分局表示,依據勤務特性與地區交通狀況,持續強化刑案查緝、路檢勤務與道路安全巡查。員警已於多場勤務中,憑藉經驗與即時研判,陸續攔查涉毒嫌疑人並查獲毒品通緝犯等。執法成果顯著,有效降低涉毒駕駛,對道路安全可能造成的風險。
瑞芳警方指出,前(1)日晚間7時許,交通分隊員警巡邏時,注意到29歲許姓騎士,騎機車行駛不穩、時速忽快忽慢,疑似無法正常操控車輛。員警立即攔查,實施測驗觀察紀錄表後,發現他具有多項不能安全駕駛情形,及吸食毒品徵候。唾液快篩後,結果更是呈K他命陽性。員警隨後採集尿液複驗,並將相關資料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

瑞芳警分局表示,昨天下午1時左右,員警處理一起機車與自小客車的交通事故,在蒐證、訪談及事故研判過程,發現46歲廖姓機車騎士,疑似有吸毒徵候。員警依程序實施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後續依法採集尿液送驗並持續調查。
警方表示,唾液快篩在事故現場的運用,除可協助釐清事故成因,也能有效避免涉毒駕駛,持續危害其他用路人。也呼籲,吸毒行為不僅侵害自身健康,若在吸毒後駕車,更可能造成不可逆的交通傷害及嚴重法律責任。將持續提高見警率、落實查緝作為,與民眾共同守護社區治安與道路安全。
瑞芳警分局長沈明義指出,警方現行執法已全面導入「毒品唾液快篩」制度,可於短時間內確認是否涉有吸毒徵候,大幅提升攔阻毒駕的效率,並防止駕駛人心存僥倖上路。未來將持續結合巡邏、路檢及事故處理等勤務,建立更完整的交通安全防護網。
照片來源: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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