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罷傅專車 陳玉珍指違法:花檢不用查?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陳玉珍表示,這行為已經違反《選罷法》當中的期約賄選。(圖/國民黨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大罷免進入倒數,花蓮縣議會民進黨團總召張美慧近日受訪時透露,有一位不是花蓮人的北部民眾主動找她,願意出錢請遊覽車載外漂民眾回花蓮。對此,國民黨團副書記長陳玉珍今(14)日表示,張美慧公開說,有民眾願意出資載外漂花蓮民眾返鄉投罷免票,這已經違反《選罷法》當中的期約賄選,質疑「難道不用查?」
國民黨團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陳玉珍表示,選舉罷免是不能賄選,會受刑事處罰。很遺憾地是,當各地檢調風風火火查辦國民黨各地黨部時,卻沒有看到有罷團公然「賄選」。根據報導,張美慧公開說,有一位北部民眾願意出資載外漂花蓮民眾返鄉投罷免票,這已經違反《選罷法》第99條之1,「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這已經觸犯了《選罷法》當中的期約賄選。
陳玉珍續指,《選罷法》也處罰預備犯,在99條第2項,「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陳玉珍指出,張美慧很明顯知道有人要給她錢,包遊覽車載外漂花蓮青年,返鄉罷免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如此明顯的「預備期約賄選」行為,難道不用查?陳玉珍在記者會上當場提出告發。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翁曉玲表示,檢調必須立即針對「期約賄選」行為進行調查,此外發動罷免的公民團體,出資包遊覽車返鄉的錢又是從何而來?除了罷團經費令外界質疑外,更多的是在越接近投票,黑函謠言四處滿天飛。
翁曉玲指出,有選區民眾在信箱、在街頭收到惡罷宣傳單,內容完全與事實背離的圖文,都是汙衊國民黨立委亂砍預算、刪減社福補助、親中賣台戴紅帽等等。更重要的是,惡罷文宣沒有署名出處,這就是黑函,同時也違反《選罷法》第104條第1項規定,「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翁曉玲呼籲檢調在事證明確之下,應該比照偵辦連署時的速度,趕快發動調查。
陳玉珍也指出,惡罷團體在街頭、信箱針對國民黨立委散佈不實的圖文宣傳單,且未有任何署名或簽名,就是黑函。陳玉珍說,只要是黑函,無論是散布還是製作,都要受到《選罷法》第104條第1項規定處罰,嚴重程度比連署偽造文書更嚴重百倍。
陳玉珍表示,黑函圖文宣傳單上,指控國民黨立委通過《財劃法》會加劇人民困境。事實上《財劃法》修正,是讓縣市政府有更多財源可以進行更貼近人民的施政。黑函又寫著國民黨立委刪除托育補助、節能補助、租屋補貼、電動車補貼,陳玉珍公開表示,國民黨立委根本沒有刪除相關預算,如果有民眾沒有領到相關補助可以來找她領,同時檢調也要調查,到底是誰在發送黑函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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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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