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酸柯P未交保有潛台詞 陳智菡這樣反嗆

林俊憲酸柯文哲未交保有潛台詞,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怒嗆:不如四叉貓,是看三立鄉土劇學的?(圖/記者呂炯昌攝)
[NOWnews今日新聞]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遭羈押近1年,北院在昨日裁定70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且須接受電子監控。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在臉書表示,法官特別限定只能由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保證金交保,潛台詞就是不准再演「自己其實不想出來,都是別人擅作主張」的戲碼。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今(6)日怒嗆林俊憲,請不要無事生非,先搞清楚法院規範再發文,講話要有邏輯,所謂的「潛台詞」該不會是看了爆發性騷案的三立電視鄉土劇學的吧?還批他要選台南不如派出網紅「四叉貓」(劉宇)。
陳智菡臉書發文表示,被羈押禁見的人一定是請別人代交保金具保,難道他可以自己出來辦嗎?不以他名義要以誰名義?每個合議庭法官有不同寫法,至少目前我看到同案沈慶京、應曉薇具保停押的裁決書都是同樣的寫法。民進黨不是很多綠師?怎麼不先去請教一下他們或Google 完新聞再po文?
陳智菡怒批,一位要選市長的政治人物,發言還是要審慎,與其在那邊像個酸民 一樣酸言酸語,想見縫插針,怎麼不檢討台灣現行羈押體制有多荒謬。為避免羈押成為預先刑罰的手段,即便是屬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仍須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才可為羈押。但這些羈押事由,充滿著不確定性,尤其是所謂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用語模糊,到底檢察官「要舉證到何等程度」,才足稱為相當理由,實無客觀標準,致易流於司法恣意、 押人取供。
陳智菡表示,看守所只是判決確定前,暫時羈押的環境,羈押禁見更是比受監禁的受刑人更高強度的限制人身自由、侵害人權,柯文哲已經被羈押禁見一年了,他在看守所內惡劣環境下只能就著昏暗燈光,趴在地上研讀律師轉交給他的資料,猶如雙手雙腳被綑綁起來作戰,捍衛自己的清白,馬上要言詞辯論了,他當然想出來好好做準備,但他個性不喜麻煩別人。
陳智菡提到,柯文哲就在法庭上說過,如果是天價上億交保金,他寧可不出來,因為這麼大的數目一定要付利息、且要盡快還。今年初他短暫交保5天就很苦惱3000萬借來的交保金要如何盡快還給黃國昌。
陳智菡指出,如今,柯文哲已經將農地賣掉,籌措了5000萬,剩下的2000萬若還是要向親友借,柯文哲會非常不安,所以他才需要考慮,更何況提出一堆不符合羈押要件的檢方還在「研議」(圖利賴清德),不排除柯P交保後再抗告,又要干擾他在本案訴訟節奏,屆時若又要幾進幾出,壓縮準備辯論時間,他如何能不考慮?
陳智菡說,台灣的司法破破爛爛,檢察官竟可一再抗告,且高等法院又常撤銷發回而不自為裁定,不只使訴訟延宕,更侵害被告迅速審判與 #正當防衛 的權利。
陳智菡怒轟,「『以個人名義』具保不是什麼新鮮的名詞,想請問林立委,保金可以用匯款的不用提領現金,您知道嗎?」匯款單上若不註記柯文哲姓名,法院如何知道這筆匯款是為何目的所匯入?都要選市長的人了,台南市民是很有智慧的,「如果以為發廢文就能選市長,民主進步黨選對會 還不如派四叉貓就好。」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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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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