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詐領助理費被判7年10月 助理喊冤了

檢察官查出,顏寬恒(右)擔任立委期間,疑用員工林進福(中)當作人頭,總計詐領108萬4976元薪資及年終獎金。(圖/顏寬恒辦公室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因「沙鹿豪宅案」,捲入涉侵占國土、詐領助理費及假買賣過戶房產等三案。檢方起訴時請求重刑,台中地院一審認定,他利用人頭詐領108萬元助理費,並以假買賣方式過戶豪宅,依貪污罪判刑7年10月、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全案上訴後,台中高分院今(11)日上午審結駁回上訴,貪汙罪部分仍可上訴。對此,被控詐領助理費當事人林進福今受訪時直呼,法院不調閱證據,「真的是很冤枉!」
顏寬恒2021年底參與中二立委補選時,被爆出「沙鹿區豪宅」涉竊佔國有地,依據檢方起訴書,顏寬恒位於台中沙鹿區豪宅涉侵占國有地1097.14平方公尺,民國110年遭告發後,為避免媒體繼續報導,顏寬恒與員工林進福、配偶陳麗淩及澤序公司張姓負責人,以「借款」形式,將新台幣4541萬元借予設計公司負責人張于廷,張于廷再以相同金額向顏寬恒等人購買所涉及土地及建物,涉及竊占、假買賣、偽造文書。
另外,檢察官還查出,顏寬恒擔任立委期間,疑用林進福當作人頭,從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1月31日止,以每月4萬元,總計詐領108萬4976元薪資及年終獎金。其中林進福妻子製作的「顏董代收代付總表」等帳冊表格紀錄採購瑪莎拉蒂豪車費用、支付水電費為關鍵證據,當中還列有「立法院薪資」,這部分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等罪。
對此,顏寬恒辦公室發布聲明表示,在這個政治凌駕司法的時代,司法迫害就是執政者打擊異己的手段,不論黨內黨外,我們可以看到現在的執政者就是如此,法院會作出這樣的決定,我們都心裡有數。
被控詐領助理費當事人林進福今天受訪時則說,自己在偵訊過程中提供很多資料,手機也被沒收了,上面其實裡面有很多跑行程的資料,「我不曉得法院這邊,為什麼不調一些我們提出的證人以外,還有很多我們在第二次,也提出了一些希望法院去調查證據」。
林進福直言,如果今天證據沒辦法顯示他是真的是助理,或是沒有從事助理的工作,那把我判刑都沒關係,「可是今天我有,怎麼還會判刑呢?真的是很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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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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