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議員質疑遲未公告罷免投票所 中選會嗆別造謠:地方選委會7/4公告
(菱傳媒/台北報導)全台大罷免案進入第3階段罷免投票,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欣儀今(27日)質疑中選會遲遲未公告投開票所設置地點,有政治操作意圖,民進黨企圖刻意壓低投票率。對此,中選會表示,有造謠者胡指選務機關遲不公告罷免投票所設置地點,但實際上,選務機關皆已多次說明,各罷免案的地方選委會將於7月4日公告投票所設置地點。
中選會20日審定,24位國民黨立委罷免成案,包含傅崐萁、黃建賓、鄭正鈐、林沛祥、萬美玲、魯明哲、涂權吉、牛煦庭、廖先翔、羅廷瑋、黃健豪、廖偉翔、邱若華、呂玉玲、丁學忠、葉元之、王鴻薇、李彥秀、徐巧芯、賴士葆、羅智強、洪孟楷、張智倫、林德福,另目前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也成案,將在7月26日投開票。
國民黨北市議員王欣儀今批評,中選會遲遲未公告投開票所設置地點,引發地方疑慮,近來已接獲不少藍營支持者詢問投票所地點,擔心中選會刻意拖延、壓縮宣傳時程,無疑是在刁難基層、干擾動員。她指出,中選會過去在單一罷免案中,公告投票所的時間就已偏晚,如今面對史無前例的「全台大罷免」,竟仍未調整作業節奏,延宕至今,明顯帶有政治操作意圖,企圖刻意壓低投票率。
對此,中選會表示,有造謠者胡指選務機關遲不公告罷免投票所設置地點,但實際上選務機關皆已多次說明,各罷免案的地方選委會將依法於7月4日公告投票所設置地點。
至於各罷免案投票權人數部分,中選會說,依法將由各罷免案的地方選委會在7月22日前(含當日)公告各該罷免案罷免投票人人數。中選會指出,各地方選委會主委是由當地民選首長、政務副首長或文官秘書長兼任,均會依法辦理選務,請造謠者或散布不實訊息者,應適可而止,勿一再打擊地方選委會的戮力從公與依法行政。
中選會日前也提醒,7月26日投票時間從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投票時需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且一定要使用選委會準備的圈選工具,不可以蓋私章或按押指印,原則上只要能明顯辨別「同意或不同意」,都能算是有效票。

中選會表示,7月26日投票日禁止從事罷免活動,若是政黨、罷免案領銜人、被罷免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此規定,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若是其他人違反,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禁止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進行,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000元以下罰金。
此外,中選會說,投票時禁止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的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禁止將罷免票以外的物品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罷免票,違者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禁止以攝影器材刺探投票人圈選罷免票內容,違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查獲攝影器材沒收;第六、禁止攜出罷免票,違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000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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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菱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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