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3年7月11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3年7月12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3年7月11日生效/核准。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違反會計師法處分案
一、裁罰時間:113年7月11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林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會計師法第8條第1項及第72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林君就OO有限公司113年4月29日向本會申報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檢查表」出具複核意見,及出具「會計師複核彙總意見」,查林君雖領有會計師證書,惟未辦理會計師執業登記或加入會計師公會,尚不得執行會計師業務,林君以會計師名義出具前揭複核意見,核已違反會計師法第8條第1項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會計師法第72條規定,處林君罰鍰新臺幣12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林簡任稽核 聯絡電話:(02)2774-7191
一、預計113年7月12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3年7月11日生效/核准。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違反會計師法處分案
一、裁罰時間:113年7月11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林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會計師法第8條第1項及第72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林君就OO有限公司113年4月29日向本會申報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檢查表」出具複核意見,及出具「會計師複核彙總意見」,查林君雖領有會計師證書,惟未辦理會計師執業登記或加入會計師公會,尚不得執行會計師業務,林君以會計師名義出具前揭複核意見,核已違反會計師法第8條第1項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會計師法第72條規定,處林君罰鍰新臺幣12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林簡任稽核 聯絡電話:(02)2774-7191
- 記者: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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