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3年11月8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3年11月1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3年11月8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有關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6項規定之令。(金管證發字第1130385442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楊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232

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受僱人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處分時間:113年11月8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凱基證券)及受僱人陳○○。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56條及行為時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2項第9款、第11款及第17款、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第37條第11款及第18款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113年5月2日及3日對凱基證券苗栗分公司進行查核,發現經理人陳○○於111年11月9日有代客戶保管印鑑及存摺、代理他人交割有價證券及於111年11月8日至12月8日間與客戶有為借貸款項之媒介等情事。

五、處分結果:依行為時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處凱基證券新臺幣48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56條規定,命令凱基證券停止經理人陳○○2個月業務之執行。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曾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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