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4年1月7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4年1月8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4年1月7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處分時間:114年1月7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新證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及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113年9月5日及6日對台新證券通報之資通安全事件進行查核,發現該公司辦理網路系統弱點掃瞄、網段區隔機制、帳號權限控管及電腦稽核紀錄數位證據之留存等作業有缺失情事,顯示台新證券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

五、處分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處台新證券新臺幣60萬元罰鍰。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裴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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