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新春記者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彭主任委員金隆率各局處於今(22)日召開114年新春記者會,說明我國金融業市場及國際金融情勢概況、113年施政成果、114年施政方向及重點等。
我國金融業113年1至11月稅前盈餘總計1兆222億元,創歷年新高;依本國銀行資本適足率及資產品質、保險業資本適足率及淨值比率等數據,金融韌性尚稱穩健;資本市場之上市櫃家數、營收、集中市場加權指數及成交日均值等,均持續上升。對於今(114)年國際金融情勢,國際貨幣基金(IMF)預測全球經濟成長率3.3%,惟國際金融情勢持續面臨多項不確定性因素:美國新經貿政策、氣候變遷、地緣政治衝突等。
金管會113年已完成重要措施如下:
一、銀行業部分包括放寬私人銀行高資產業務、接軌國際資本改革規範(Basel III),推動開放銀行第三階段「交易面資訊」、對中小企業放款10.3兆元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放款7.9兆元、擴大支付範圍並調高外籍移工每年匯款限額及辦理商業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等。
二、證券期貨業包括修正證券交易法等規定,適度提升員工薪酬,協助公司永續資訊揭露及推動董事性別多元化、開放證券商辦理認股借貸業務、增訂VASP登記制及打詐子法、縮短盤中零股交易撮合間隔時間、實施創新板交易新制度、開放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多資產ETF、推動台日跨境ETF相互掛牌及鬆綁投信顧全權委託投資限制等。
三、保險業包括接軌IFRS 17、發布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第四階段調適措施、增訂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新制、放寬保險業國外籌資事業於國外發行債券、調降投資公共建設之風險係數、發展綠色保險新商品、多元化農業保險商品、發行電子保單、擴大保險異業合作推廣範圍、擴大微型保險範圍、電動車專屬保險、強化分紅保單管理、實支實付保險之損害填補原則、重啟數位保險等。
四、金融創新及永續部分包括發布金融業運用AI指引、發布金融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開放金融科技專利與技術授權、發布「綠色及轉型金融行動方案」、公告第二版「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
此外,金管會啟動金融行動創新法規調適平台,已有採納18項具體建言、辦理金融重大資安事件情境應變演練、鼓勵零信任網路部署等。
金管會在114年已訂定以下施政重點:
一、銀行業部分包括強化金融詐騙防制、強化銀行與金控風險管理與公司治理、調整金融整併措施、強化融資租賃公司消費者保護措施、強化本國銀行辦理中小企業放款、促進信託業務發展及配合行政院核定國家發展政策研議金融配套獎勵措施等。
二、證券期貨業包括擴大發行政府永續債券,導引資本市場資金投入公共及國家建設、研訂VASP專法有效納管VASP市場行為、完備投資人保護機制,修正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推動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採基金架構發行、推動上市櫃公司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金融機構交易新臺幣利率交換契約(IRS)強制集中結算與規劃辦理「臺灣週」(Taiwan Weeks)等。
三、保險業包括持續推動保險業於115年順利實施IFRS 17、完成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整備工作、開放數位保險公司、推動保險法修法因應保單強制執行、強化汽車責任保險相關運作機制與檢討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等。
四、金融穩定及消費者保護部分包括督促銀行落實辦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措施、強化金融機構資通安全、辦理金融資安攻防演練及競賽與健全金融消費評議制度等。
五、金融創新及永續部分包括研修「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成立金融科技產業聯盟鼓勵創新、持續推動金融Fast-ID、推動RWA代幣化及「虛擬資產保管業務」業務試辦、推動「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持續精進永續相關數據等資料、推動永續金融證照認可機制與推動金融市場卓越計畫等。
六、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部分包括加速推動地方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營造OBU及DBU一站式金融服務、增加資金彈性運用、跨境金融服務、多元金融服務,推動OSU吸引資金回流、深化高資產服務效能及財富管理業務發展、持續推動TISA與壯大股市。配合「兆元投資國家發展方案」,推動創新促參機制、優化公建投融資條件、投資公建金融商品等措施。鼓勵保險業資金投入國內公共建設及實體產業,擴大可投資範圍。運用保險業資金壯大本國投信,活化OIU業務,引導商品創新及多元化發展等。
展望未來,金管會將秉持「安全」「發展」並進的施政主軸,推動各項創新及永續發展,並落實各項監理工作,讓金融業成為推動經濟成長的動能,以及創造社會福祉的正向力量。
聯絡單位:綜合規劃處
聯絡電話:(02)8968-0092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我國金融業113年1至11月稅前盈餘總計1兆222億元,創歷年新高;依本國銀行資本適足率及資產品質、保險業資本適足率及淨值比率等數據,金融韌性尚稱穩健;資本市場之上市櫃家數、營收、集中市場加權指數及成交日均值等,均持續上升。對於今(114)年國際金融情勢,國際貨幣基金(IMF)預測全球經濟成長率3.3%,惟國際金融情勢持續面臨多項不確定性因素:美國新經貿政策、氣候變遷、地緣政治衝突等。
金管會113年已完成重要措施如下:
一、銀行業部分包括放寬私人銀行高資產業務、接軌國際資本改革規範(Basel III),推動開放銀行第三階段「交易面資訊」、對中小企業放款10.3兆元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放款7.9兆元、擴大支付範圍並調高外籍移工每年匯款限額及辦理商業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等。
二、證券期貨業包括修正證券交易法等規定,適度提升員工薪酬,協助公司永續資訊揭露及推動董事性別多元化、開放證券商辦理認股借貸業務、增訂VASP登記制及打詐子法、縮短盤中零股交易撮合間隔時間、實施創新板交易新制度、開放主動式ETF及被動式多資產ETF、推動台日跨境ETF相互掛牌及鬆綁投信顧全權委託投資限制等。
三、保險業包括接軌IFRS 17、發布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第四階段調適措施、增訂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新制、放寬保險業國外籌資事業於國外發行債券、調降投資公共建設之風險係數、發展綠色保險新商品、多元化農業保險商品、發行電子保單、擴大保險異業合作推廣範圍、擴大微型保險範圍、電動車專屬保險、強化分紅保單管理、實支實付保險之損害填補原則、重啟數位保險等。
四、金融創新及永續部分包括發布金融業運用AI指引、發布金融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開放金融科技專利與技術授權、發布「綠色及轉型金融行動方案」、公告第二版「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
此外,金管會啟動金融行動創新法規調適平台,已有採納18項具體建言、辦理金融重大資安事件情境應變演練、鼓勵零信任網路部署等。
金管會在114年已訂定以下施政重點:
一、銀行業部分包括強化金融詐騙防制、強化銀行與金控風險管理與公司治理、調整金融整併措施、強化融資租賃公司消費者保護措施、強化本國銀行辦理中小企業放款、促進信託業務發展及配合行政院核定國家發展政策研議金融配套獎勵措施等。
二、證券期貨業包括擴大發行政府永續債券,導引資本市場資金投入公共及國家建設、研訂VASP專法有效納管VASP市場行為、完備投資人保護機制,修正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推動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採基金架構發行、推動上市櫃公司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金融機構交易新臺幣利率交換契約(IRS)強制集中結算與規劃辦理「臺灣週」(Taiwan Weeks)等。
三、保險業包括持續推動保險業於115年順利實施IFRS 17、完成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整備工作、開放數位保險公司、推動保險法修法因應保單強制執行、強化汽車責任保險相關運作機制與檢討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等。
四、金融穩定及消費者保護部分包括督促銀行落實辦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措施、強化金融機構資通安全、辦理金融資安攻防演練及競賽與健全金融消費評議制度等。
五、金融創新及永續部分包括研修「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成立金融科技產業聯盟鼓勵創新、持續推動金融Fast-ID、推動RWA代幣化及「虛擬資產保管業務」業務試辦、推動「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持續精進永續相關數據等資料、推動永續金融證照認可機制與推動金融市場卓越計畫等。
六、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部分包括加速推動地方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營造OBU及DBU一站式金融服務、增加資金彈性運用、跨境金融服務、多元金融服務,推動OSU吸引資金回流、深化高資產服務效能及財富管理業務發展、持續推動TISA與壯大股市。配合「兆元投資國家發展方案」,推動創新促參機制、優化公建投融資條件、投資公建金融商品等措施。鼓勵保險業資金投入國內公共建設及實體產業,擴大可投資範圍。運用保險業資金壯大本國投信,活化OIU業務,引導商品創新及多元化發展等。
展望未來,金管會將秉持「安全」「發展」並進的施政主軸,推動各項創新及永續發展,並落實各項監理工作,讓金融業成為推動經濟成長的動能,以及創造社會福祉的正向力量。
聯絡單位:綜合規劃處
聯絡電話:(02)8968-0092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 記者:金管會
- 更多政府消息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