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114年截至3月底外幣保險商品銷售情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公布,壽險業114年截至3月底(累計)外幣保險商品新契約保費收入折合約新臺幣994.76億元,其中投資型保險折合約新臺幣154.97億元(占比約16%)、傳統型保險折合約新臺幣839.79億元(占比約84%)(詳如附件)。幣別部分,主要為美元、澳幣及人民幣保險商品新契約:

一、 美元保險商品新契約保費收入約29.59億美元,其中投資型保險約4.36億美元(占比約15%)、傳統型保險約25.23億美元(占比約85%)。

二、澳幣保險商品新契約保費收入約0.82億澳元,其中投資型保險約0.36億澳元(占比約44%)、傳統型保險約0.46億澳元(占比約56%)。

三、人民幣保險商品新契約保費收入約0.51億人民幣,其中投資型保險約0.38億人民幣(占比約75%)、傳統型保險約0.13億人民幣(占比約25%)。

金管會表示,外幣保險商品之保險費、保險給付、保險單借款、費用等相關款項收付之幣別皆為外幣,受益人未來領取保險金時有可能因保單計價之外幣貶值,導致結購為新臺幣後產生匯損,提醒消費者購買時應特別注意匯率風險,同時亦應審慎評估保單保障範圍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及匯率風險承受能力,以及未來是否確有外幣需求等因素納入通盤考量。

除此之外,因外幣保險商品收付幣別為特定國家貨幣,若該國發生政策劇變或經濟不穩等情形,可能對當地金融市場與匯率造成影響,進而影響保單價值與投資成果。提醒消費者購買前,應詳加瞭解投資標的國家的整體情勢,審慎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以確保自身權益。

金管會並呼籲,保險業銷售外幣保險商品時應瞭解及評估消費者對匯率及政治經濟等相關風險承受能力,並落實招攬人員管理、商品資訊揭露及商品適合度政策,以利本項業務穩健經營及維護消費者權益。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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