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榜「履約保證」、「唯一金融金控第三方託管」?房仲業者廣告不實遭罰
在房屋買賣過程中,常會因為雙方權益認知不同以致發生交易糾紛,如有第三方履約保證,更能保障買賣雙方價金及產權的權利,增加買賣交易的安全。
公平會表示,寬閱不動產有限公司於591房屋交易網刊載售屋廣告,宣稱「履約保證與中國信託聯名『全台唯一金融金控第三方託管』」,而寬閱公司為中信房屋公司加盟店,其以為中信房屋公司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合作的「房屋交易安全制度」是聯名承做履約保證,但經本會查證該制度實際上並非履約保證,亦非金融金控第三方託管之信託服務,只是買方將價金存入專戶由中信房屋控管專戶支出,至買賣完成始支付賣方,其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案關服務之品質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經本(29)日公平會第1689次委員會議通過,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再次提醒業者,在廣告上宣稱的服務品質是影響消費者作成交易決定的重要參考因素,登載廣告前應該確保廣告內容的真實性,以免觸法。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公平會表示,寬閱不動產有限公司於591房屋交易網刊載售屋廣告,宣稱「履約保證與中國信託聯名『全台唯一金融金控第三方託管』」,而寬閱公司為中信房屋公司加盟店,其以為中信房屋公司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合作的「房屋交易安全制度」是聯名承做履約保證,但經本會查證該制度實際上並非履約保證,亦非金融金控第三方託管之信託服務,只是買方將價金存入專戶由中信房屋控管專戶支出,至買賣完成始支付賣方,其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案關服務之品質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經本(29)日公平會第1689次委員會議通過,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再次提醒業者,在廣告上宣稱的服務品質是影響消費者作成交易決定的重要參考因素,登載廣告前應該確保廣告內容的真實性,以免觸法。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 記者:公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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