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虎來了」卻不是「師虎來了」,使用競爭對手品牌引起誤認 違反公平法!

公平會於4月30日第1749次委員會議通過,沃克斯股份有限公司不當使用競爭事業飛達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品牌名稱「師虎來了」作為關鍵字廣告,使人誤認兩者屬同一來源或關係企業,藉以推展自身商品或服務,為榨取他人努力成果之顯失公平行為,且足以影響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公平會表示,沃克斯公司投放含有「師虎來了」字詞的關鍵字廣告,於廣告標題呈現「【師虎來了】線上24H服務」下方顯示「台灣Call師傅 找師傅就是快……」的關鍵字廣告,並顯示沃克斯公司經營的「台灣Call師傅」網站網域,整體內容易使網路使用者誤以為「台灣Call師傅」與競爭對手「師虎來了」屬同一來源或關係企業,沃克斯公司藉由網路使用者搜尋「師虎來了」及點擊關鍵字廣告的導向機制,增加自身「台灣Call師傅」網站被到訪及成立交易的機會,進而減少飛達公司接觸潛在交易相對人的機會,並減損其事業名稱所蘊含的經濟利益,已屬榨取他人努力成果的顯失公平行為。考量案關關鍵字廣告違法情節尚屬輕微,故決議去函警示。
公平會提醒,業者購買關鍵字廣告,應注意廣告文案整體呈現方式不得有使人誤認與競爭事業屬同一來源或有一定關係的情形,以避免違反公平交易法。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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