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辦「楠梓匝道及連絡道(含連接台1線匝道)工程用地取得」公聽會(第1場)

依據: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楠梓匝道及連絡道(含連接台1線匝道)工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114年8月27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原訂114年8月13日召開,惟因「楊柳」颱風影響,當日本市停止上班上課,為確保所有權人安全,因而改期。)



三、地點:高雄市楠梓區惠民里集會所2樓〈高雄市楠梓區高楠公路1868巷100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致當日停止上班或上課時,主辦單位另擇期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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