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新建建築物綠化實施規則修正通過,完成降溫城市計畫法令架構最後一塊拼圖

為減緩都市熱島效應,有效降低體感溫度,都發局自113年11月12日發布「臺北市開發基地體感降溫專案」細部計畫案提出體感降溫減碳、建築能效降碳及密集綠覆固碳等三策略,立體綠化設施構造型式則訂於臺北市新建建築物綠化實施規則,業於114年7月29日市政會議修正通過。

建管處處長虞積學表示,本次配合細部計畫修正現行各類建築基地內法定空地、建築物本體及屋頂平臺之綠化設施等相關規範,新訂「綠容率」增加遮蔭效果,減緩都市熱島效應;「等效綠覆面積」為透過植栽遮蔭係數計算綠容率;「立體綠化設施」則規定設置於陽臺或露臺外緣,深度不得大於二公尺,其中立體綠化設施綠覆面積應達百分之九十以上及相關結構安全等規定,估計每年可增加5萬平方公尺立體綠化設施及1.5萬棵喬木,有效達成體感降溫2℃目標。

另本次「新建綠化實施規則」屬全案修正,考量建照申請前期,需經起造人與設計人就建築設計進行整合,且都更案件期程較為冗長,為避免影響建築設計與配置涉及參與者權益,並與建照申請內容一致,確保申設單位有足夠時間預為準備,爰法令公布後,緩衝期間自115年1月1日施行,如建案有提前適用新修法意願,亦可立即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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