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第78次酒駕累犯公布31名 吳磊恩、施耿良及闕嘉清拒測2次罰36萬元最多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第78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1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22名,3次以上者有6名,拒測累犯2次者有3名,合計31名(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詳如附件),臺北市累計已公布1,963人次(1,833名)。
本次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吳磊恩、施耿良及闕嘉清,酒駕拒測累犯2次處罰鍰36萬元,機車駕照處禁考5年;累犯次數最多者為吳永泰,酒(毒)駕累犯4次,罰鍰11萬元,汽車駕照處禁考3年。本次公告名單中21名案件已結案,3名申請分期繳款,餘7名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151萬5,000元。
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有酒駕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没入該車輛;年滿十八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
上開酒(毒)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民眾如對前揭事項有任何疑問,可至臺北、新北、桃園各市裁決機關網站查詢。
臺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新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桃園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或電洽裁決所服務電話02-23658270按9,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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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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