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用藥「4要3不」記仔細 暑假回國要注意!
承辦單位:水質病媒管制科
發稿日期:114年8月28日
聯 絡 人:林志芳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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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即將結束,不少民眾趁暑假出國旅遊返臺時,常會攜帶防蚊、滅蟑等環境用藥入境。臺北市環保局今(28)日提醒,合格的環境用藥產品須取得環境部核發的許可證,民眾在購買、使用或販售時,皆應注意相關法規規定。同時,若未經許可在網路平臺刊登廣告販售,將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民眾務必注意,避免觸法受罰。
「4要」原則:選購使用環境用藥,這樣做才安心
「3不」原則:網路買賣要守法,別誤觸紅線
環保局再次提醒,環境用藥僅為輔助防治手段,落實日常清潔與環境整頓才是防蟲治本之道。民眾選購環境用藥時,務必睜大眼、認明合法標示,勿隨意購買或販售來源不明產品,共同守護居家安全與城市環境!
- 記者: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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