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及改善生活環境,市府推動社子島區段徵收整體開發有其公必性
針對今(10)日社子島自救會等民間團體疾呼停止社子島大錢坑、大迫遷之開發一事,澄明如下:
社子島區段徵收整體開發有其公益性及必要性
為完善社子島地區堤防設施及解決排水問題,確保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並闢建公共設施、提供基礎建設,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本府推動社子島區段徵收整體開發,確有其公益性及必要性。開發所需經費係由本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支應,在符合公必性及確保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前提下,不應以財務可行與否作為是否開發之唯一考量。
「先安置後拆遷、戶戶安置、弱勢照顧」妥適安置社子島拆遷戶,無迫遷
為妥適安置社子島拆遷戶,本府採「先安置後拆遷」方式,分二期進行地上物拆遷及工程施作; 待專案住宅興建完成,第一、二期拆遷戶皆入住後,始進行第二期地上物拆遷及工程施作。
此外,專案住宅係以成本價配售予符合承購資格之拆遷戶,經濟弱勢之拆遷戶亦可以選擇配租專案住宅,本府將依其所得條件發給最高100%的租金補貼,並保障租期24年;65歲以上列冊之弱勢長者,延長其承租專案住宅優惠至終老。以達戶戶安置、弱勢照顧之妥適安置目標。
- 記者: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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