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坐檯糾紛槍擊案 屏檢起訴2嫌

屏東縣2名李姓男子今年3月因女子坐檯糾紛,在屏東市開槍掃射,造成5人受傷。屏檢近日偵結,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屏東地院28日裁定2名被告繼續羈押。

屏東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經歷數月調查,全案近日偵查終結,檢察官認2名被告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具殺傷力槍枝及子彈,並於公共場所開槍射擊;刑法涉及殺人未遂、攜帶凶器聚眾施強暴脅迫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屏東地方法院28日裁定繼續羈押2名被告。

屏檢表示,全案起於3月16日,屏東市中正路某傳播公司與萬丹地區某菸酒行李姓男子,因女子坐檯陪酒發生糾紛。傳播公司老闆集結10多人,17日凌晨0時23分許,駕駛多輛自小客車前往萬丹,持棍棒毀損菸酒行店內設備及門口車輛。

為報復傳播公司行為,李男夥同另1名李男及其他身分不明人士,同日凌晨備妥衝鋒槍、散彈槍及步槍等高殺傷力武器,搭乘3輛懸掛非屬該車車牌自小客車前往屏東市尋仇。

17日凌晨0時44分許,李男等人駛往屏東市瑞光南路與民生東路口,趁傳播公司人馬停等紅燈時突襲,駕車衝至傳播公司方車輛前方阻擋。2名李男及不詳男子下車持槍掃射,傳播公司方車內駕駛、副駕駛及乘客等共5人,受背部、肩部、小腿及臉頰等不同部位槍傷,所幸均無生命危險。

屏檢提及,菸酒行一伙人犯案後迅速駕車逃逸,專案小組趕抵現場查證,查扣25顆彈殼、1顆未擊發散彈子彈及遺留黑色自小客車1輛,另在萬巒鄉及竹田鄉發現棄置另2輛自小客車,進一步查扣制式子彈3顆。

經警方持續擴大偵辦,2名李男3月28日攜帶犯案槍枝與子彈投案,檢察官聲請羈押,法院3月30日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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