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涉台網紅命案 大馬警方將朝謀殺案調查

日前台灣一名網紅在馬來西亞過世,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遭指當時與網紅同房並持有毒品遭逮。大馬媒體今天報導,警方將這起案件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條(謀殺)條文展開調查。

這起事件在馬來西亞引起廣泛討論、主流媒體相繼報導。馬來西亞「馬來郵報」(Malay Mail)、「星洲日報」今天報導,吉隆坡總警長法迪馬蘇士(Fadil Marsus)聲明指出,警方決定將這起案件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條(謀殺)條文展開相關調查。「光明日報」則報導,警方將「扣查」黃明志,以進行後續調查。

馬國媒體日前報導,警方10月22日接獲報案指一名台灣女性在飯店房內失去意識,黃明志也在場,並被警方搜出身上有疑似毒品的藥丸而遭逮捕,針對擁毒和濫用毒品指控,他否認有罪,並繳交保釋金後獲准保釋外出。

黃明志當時在臉書發文表示,此消息是捕風捉影,他沒有吸毒,也沒有攜帶毒品,「頂多最近喝酒比較多,相信的就相信,不相信的就不相信,反正等警方的報告出來就水落石出了,應該還需要2、3個月」。

黃明志也提到,之前沒回應是因案件還在調查,因此無法透露案情;近日也有收到黑函勒索,「如果你想繼續玩,我們隨時奉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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