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趁女兒熟睡猥褻 新竹地院判刑7月
新竹1名男子與妻子感情生變,妻女回娘家居住,男子在探望妻女並留宿時,趁女兒熟睡,以手碰觸女兒私密處,新竹地方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將男子判刑7月。
新竹地方法院7日判決書指出,男子與妻子感情不睦,妻子帶就讀國小的女兒離開並前往娘家居住,男子在探視妻女並留宿時,3人同住一房,男子卻趁女兒熟睡,將身體趴在女兒身上,以手指等部位碰觸女兒的胸部與私密處。
判決書表示,妻子當時察覺異狀並驚醒,立即制止男子行為,事後因女兒告訴學校老師,經學校通報而曝光。
判決書說,男子辯稱是「抱著女兒」,但妻女指述一致,且也有政府社工的訪視紀錄表與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等資料,皆可供佐證。
法官審酌,這名男子不顧女兒的身心健康發展與人倫關係,卻為滿足性慾而乘機猥褻犯行,嚴重戕害女兒人格發展,也造成妻女重大創傷。
法官表示,男子雖稱會盡力與妻女和解,但至今未獲得諒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將男子判處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
新竹地方法院7日判決書指出,男子與妻子感情不睦,妻子帶就讀國小的女兒離開並前往娘家居住,男子在探視妻女並留宿時,3人同住一房,男子卻趁女兒熟睡,將身體趴在女兒身上,以手指等部位碰觸女兒的胸部與私密處。
判決書表示,妻子當時察覺異狀並驚醒,立即制止男子行為,事後因女兒告訴學校老師,經學校通報而曝光。
判決書說,男子辯稱是「抱著女兒」,但妻女指述一致,且也有政府社工的訪視紀錄表與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等資料,皆可供佐證。
法官審酌,這名男子不顧女兒的身心健康發展與人倫關係,卻為滿足性慾而乘機猥褻犯行,嚴重戕害女兒人格發展,也造成妻女重大創傷。
法官表示,男子雖稱會盡力與妻女和解,但至今未獲得諒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將男子判處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
- 記者:中央社記者郭宣(文三)新竹縣12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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