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簽賭假球案 吳季穎一審判刑2年、緩刑5年
前SBL裕隆隊球員柯旻豪等15人涉簽賭及打假球,檢方依違反運彩條例等罪嫌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前球員吳季穎2年徒刑,緩刑5年,柯旻豪7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另外,前球員吳祐任判刑4年10月、周暐宸4年9月徒刑、顏聞佐5年徒刑、邱忠博3年4月徒刑、陳品銓4年4月徒刑、黃鉉閔4年9月徒刑、李其恩1年8月徒刑,緩刑4年、外籍球員斑霸5年2月徒刑。
同案遭起訴的不同球隊的邱姓前助理教練、黃姓、張姓、游姓、邱姓等5人則獲判8月至2年不等徒刑,法官對黃、邱、張、游4人宣告緩刑。
士林地檢署偵辦前超級籃球聯賽(SBL)裕隆納智捷球員涉假球簽賭案,去年2月間偵查終結,依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結夥三人以上犯以詐術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刑法賭博、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柯旻豪等被告15人,並向法院聲請沒收不法所得新台幣2000萬餘元。
另外,前球員吳祐任判刑4年10月、周暐宸4年9月徒刑、顏聞佐5年徒刑、邱忠博3年4月徒刑、陳品銓4年4月徒刑、黃鉉閔4年9月徒刑、李其恩1年8月徒刑,緩刑4年、外籍球員斑霸5年2月徒刑。
同案遭起訴的不同球隊的邱姓前助理教練、黃姓、張姓、游姓、邱姓等5人則獲判8月至2年不等徒刑,法官對黃、邱、張、游4人宣告緩刑。
士林地檢署偵辦前超級籃球聯賽(SBL)裕隆納智捷球員涉假球簽賭案,去年2月間偵查終結,依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結夥三人以上犯以詐術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刑法賭博、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柯旻豪等被告15人,並向法院聲請沒收不法所得新台幣2000萬餘元。
- 記者: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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