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狂轟威震董座吳明達5槍!咖啡廳老闆「才剛生子」今判12年

快訊/狂轟威震董座吳明達5槍!咖啡廳老闆「才剛生子」今判12年
一名34歲彭姓男子因不滿「威震集團」董座吳明達強行收取保護費,竟在北市大同區知名天龍三溫暖持槍埋伏,導致吳明達及囊姓男子中彈送醫,遭判12年徒刑。(圖/三立新聞網提供)

[周刊王CTWANT] 北市大同區知名天龍三溫暖去年7月發生槍擊案!一名34歲彭姓男子因不滿「威震集團」董座吳明達強行索取保護費,竟持槍埋伏在現場,並朝其連開5槍,導致吳明達及囊姓司機中彈送醫,而彭嫌犯案後也主動前往警局投案。經士林地院審理,依涉犯《殺人未遂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處彭男12年徒刑。

回顧事件,該案發生於去年7月10日下午5時許,當時黑幫份子「威震集團」董座吳明達前往天龍三溫暖時,突遭槍手襲擊,導致他左手、左腳中彈,而吳明達的同行司機囊姓男子,右小腿也遭開槍擊傷,所幸2人送醫救治後均無性命之憂。

案發後彭男向警方自首,並當場交出1把制式手槍與11顆子彈。對此,彭男供稱,是因不滿自己所開設的咖啡店被吳明達等人收取保護費,加上妻子懷孕有經濟壓力,因此才開槍教訓,目的只是給警告,並沒有殺人的意圖。

上月士林地院辯論終結,彭男在法庭上大打悲情牌,指妻子生產時自己卻未能在一旁陪伴,為此感到相當愧疚,盼法官能輕判並給予交保,不過合議庭最終仍裁定延押、解除「禁見」處分。

士林地院今(25日)審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寄藏制式手槍,處徒刑4年6月、併科罰金15萬元;加上違反《殺人未遂罪》處徒刑8年6月,合併應執行1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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