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襲胸未亡人!瞎扯「沒有男人溫存得憂鬱症」想安撫 下場慘了

七旬翁襲胸未亡人!瞎扯「沒有男人溫存得憂鬱症」想安撫 下場慘了
高雄地院外觀。(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七旬老翁阿土伯(以下皆為化名)在生意往來對象去世後,前往對方住處探視其遺孀小霞,不料他竟趁女方無防備之際,伸出鹹豬手觸摸她的胸部,事後更瞎扯「被害人有憂鬱症,我希望能摸她胸部讓她心情好一點」、「我想她是否因為沒有男人的溫存而得到憂鬱症」等語,遭判刑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起訴指出,阿土伯與小霞素不相識,詎被告意圖性騷擾,於民國113年3月15日上午11時22分許,在被害人位於高雄市鳳山區之住處,趁其無防備而不及抗拒之際,以手觸摸女方胸部得逞,案經被害人訴由高雄市鳳山警分局報告偵辦,認定阿土伯涉嫌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高雄地院審酌,被告與被害人至多僅為多年前之生意往來對象,且被告行為時已逾七旬,為智識正常之成年人,竟毫無尊重異性身體自主及他人權益之正確觀念,不僅無端對無親密關係之被害人以觸摸胸部方式性騷擾,造成被害人飽受驚嚇,身心及生活均受影響,對被害人之身體自主權、所享有關於性、性別、與性有關之寧靜及不受干擾之平和狀態等合法權益之戕害難認輕微。

不僅如此,阿土伯犯後未能及時坦承錯誤,反而辯稱「我碰觸被害人之胸部是要安撫她,因為她先生已往生」、「被害人有憂鬱症,我希望能摸她胸部讓她心情好一點」、「我想她是否因為沒有男人的溫存而得到憂鬱症」等語,絲毫未見悔意,造成被害人與家屬之二度傷害,堪認惡性非輕,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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