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通緝犯載嬰疲勞駕駛翻車 聽孩送社會局崩潰爆哭「我不要」

高雄通緝犯載嬰疲勞駕駛翻車 聽孩送社會局崩潰爆哭「我不要」
高雄鳳山區發生自撞翻車事故,通緝犯陳姓男子載嬰兒疲勞駕駛肇事,嬰兒一度被困車內。(圖/翻攝畫面)

[周刊王CTWANT] 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一路、國富路口昨晚11時50分許發生一起自撞翻車事故,28歲陳姓男子疲勞駕駛載著嬰兒,先撞上路邊違停休旅車後翻覆,再與機車騎士擦撞,造成3人受傷。警方到場後發現陳男竟是詐欺通緝犯,當員警表示要將孩子轉介社會局時,陳男當場崩潰大哭,抱著孩子喊「我不要」,甚至致電議員哭訴。

據警方調查,陳男駕駛自小客車沿五甲一路南向北慢車道直行,為方便照顧孩子將安全座椅放在副駕駛座載嬰兒,疑似疲勞駕駛撞上違停在路旁的休旅車,隨後又與同向29歲康姓女騎士發生擦撞,導致車輛當場翻覆。事故發生後,嬰兒被困在車內,頭部更夾在車輛與地面之間,現場民眾見狀立刻上前協助脫困。

警消到場後,陳男手部和頭部擦挫傷、嬰兒頭部輕微擦傷、康女則手腳挫傷,所幸3人均意識清楚。陳男坦承因「太疲勞」才不慎釀禍,將孩子放在副駕駛座也是為了就近照顧。然而,警方一查身分,竟發現陳男是詐欺通緝犯,隨即表明恐怕要將孩子轉介給社會局處理。

聽聞此消息,陳男當場情緒失控,抱著孩子大喊「我不要」並放聲大哭,甚至致電給議員哭訴求助,現場一片混亂。員警急忙勸導後,將父子倆一同帶回派出所,先送往長庚醫院治療,後續將陳男解送台中地檢歸案,嬰兒則由社會局社工協助處理。

鳳山分局表示,陳男已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1條第3項規定,小型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座椅者,可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至於詳細肇事原因及事發經過,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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