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唾液快篩8天抓4毒駕 2印尼移工毒駕落網成首例
彰化縣警察局配合警政署政策,自20日起,以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執法,8天內已查獲4起毒駕案件。其中鹿港警分局25日攔查2名印尼籍移工時,透過快篩檢測呈陽性反應,成為北彰化地區,首起透過快篩抓獲的毒駕案例,警方更在車內起出安非他命等毒品,清查發現2人皆因毒品案遭通緝中。

溪湖分局埔東派出所長李孝禹及警員陳柏叡21日,於埔鹽鄉中正路,發現1名騎機車的男子精神恍惚,攔查後以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初篩,結果呈三級毒品卡西酮陽性反應。該名男子坦承施用毒品咖啡包後騎車,成為彰化警方首起以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查獲的毒駕案。
鹿港分局頂番派出所長李柏勳及警員潘辰奕,25日深夜,在鹿港鎮彰頂路某超商前,發現1輛自小客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開啟霧燈行駛。盤查時發現車上2人為印尼籍移工,副駕駛座移工身下椅墊,藏有夾鏈袋分裝的多包毒品,右車門置物架還有電子菸彈。警方在車上查獲安非他命12包、電子菸彈2顆、卡西酮咖啡包11包及電子磅秤等證物,當場對駕駛實施唾液毒品快篩檢測,呈陽性反應。
警方調查發現,該2名印尼移工疑誤交損友而染上毒癮,甚至分別遭台中及苗栗地檢署,以恐嚇取財罪名發布通緝。彰化縣警察局表示,目前以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執法至今,彰化、員林、鹿港、溪湖等分局,各查獲1件毒駕案。

鹿港警分局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人毒品反應呈陽性上路,將面臨新台幣1萬5000元至12萬元罰鍰,車輛當場被扣,駕照也會被吊扣。如因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駕照會遭直接吊銷,終身不得再考,若駕駛人拒測,可直接開罰18萬元並扣車,若後續尿液仍被驗出毒品反應,就會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警方呼籲民眾切勿施用毒品,不要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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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中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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