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跳板機房租詐團IP牟利 7人團隊獲利百萬遭拘提

一名38歲林姓男子涉嫌夥同張姓電腦工程師等人在台北市租用民宅及商辦大樓設置機房,遠端從屏東住處操控設備,並以每組IP每月3000元代價租予詐欺集團作為跳板連線銀行洗錢,非法獲利約114萬元。刑事警察局去(113)年11月與多個單位共組專案小組,拘提林男等7人到案,全案依詐欺、洗錢及組織犯罪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法院裁定林男與張姓工程師羈押禁見。



設跳板機房租詐團IP牟利 7人團隊獲利百萬遭拘提
林姓犯嫌於屏東縣住處遠端操控台北市機房內電腦,以每組IP每月3000元之代價租予詐欺集團。圖:刑事局提供

刑事局說明,詐防中心研析假投資案件情資,發現「轉帳水房」藏身於台北市中正區巷弄內的民宅內,共有12名被害人,被害款項逾3500萬元,持續追查發現林姓犯嫌租用民宅及商辦大樓架設伺服器機房,指示電腦工程師張姓犯嫌等人裝設主機及網路設備逾40台,林姓犯嫌則於屏東縣住處遠端操控台北市機房內電腦,以每組IP每月3000元之代價租予詐欺集團遠端跳板連線銀行洗錢使用,製造警方查緝斷點,不法獲利約114萬元。



設跳板機房租詐團IP牟利 7人團隊獲利百萬遭拘提
現場查扣伺服器、數據機、wifi分享器、集線器、不斷電系統、犯案手機、筆電、工作電腦及路由器等贓證物。圖:刑事局提供

案經台北地檢署露股檢察官指揮偵辦,刑事警察局北部詐欺偵查中心與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士林分局、桃園市龍潭警分局、高雄市左營警分局、新竹市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於去年11月全國打詐專案期間查緝拘提林姓犯嫌等7人到案,現場查扣伺服器、數據機、wifi分享器、集線器、不斷電系統、犯案手機、筆電、工作電腦及路由器等贓證物,警訊後依刑法詐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地方法院認林姓犯嫌及張姓犯嫌有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刑事局長周幼偉呼籲,投資要慎選合法立案管道,切勿聽信網路假冒名人或財經專家鼓吹點選來路不明網站進行投資,所有未經政府主管機關核准之網站或APP且資金往來只要具私人金融帳戶或由理財專員到府收款均是詐騙,務必提高警覺,以免落入詐騙集團之圈套,如果有疑慮要先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設跳板機房租詐團IP牟利 7人團隊獲利百萬遭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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