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幼教社宅興建 國有地5年撥用25公頃

長照幼教社宅興建 國有地5年撥用25公頃
財政部近5年國產署協助機關撥用取得國有土地近5萬筆,面積逾7千公頃,其中撥用於社會住宅、長照機構及幼托教育近25公頃。(圖/記者顏真真攝)

[NOWnews今日新聞] 為協助機關依法撥用國有不動產,有效活化國有財產及加速興辦公共建設,推動重要社會福利政策,財政部今(28)日表示,近5年國產署協助機關撥用取得國有土地近5萬筆,面積逾7千公頃,其中協助撥用興辦社會住宅、長照機構及幼托教育,合計土地面積約24.55公頃,僅占約0.35%。

根據財政部國產署統計,近5年國產署協助機關撥用取得國有土地近5萬筆,面積逾7千公頃,其中協助機關撥用取得房、地興辦社會住宅29處,土地面積5.53公頃;協助撥用取得房、地興辦長照機構39處,土地13.53公頃;幼托教育6處房、地,土地3.18公頃,撥用縣市遍及北中南以及離島地區。另外,今年國產署也已協助機關撥用取得2處房、地興辦社會住宅,土地面積2.31公頃,長照機構與幼托教育各1處房、地。

國產署表示,為利國有土地事權統一、管理權責明確化,並提升國有財產管理效能,該署持續就地方政府已闢建公共設施、位於河川區域範圍內、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一般性海堤堤身(含附屬設施)及農田水利法施行前原農田水利會水利設施使用之國有非公用土地,無涉有償撥用、無需負擔補償且無訴訟情形者,以會同辦理管理機關變更登記方式移交權責機關接管,簡化撥用程序。

國產署統計,近5年移交各類目的事業用地近3萬筆,面積近4千公頃,有助於地方建設、河川治理、生態維護、海岸管理及農田水利永續發展。

國產署強調,未來將持續協助機關依法取得公務或公共建設所需國有不動產,並辦理簡化移交各類目的事業用地,促使國產有效運用,健全國家整體發展,讓全民共享施政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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