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擬推公民金卡掀話題 各國投資移民計畫現況一次看
美國總統川普近日提議以「金卡」取代EB-5投資移民簽證計畫,允許以500萬美元購買金卡,作為取得美國公民身分的途徑之一,引發全球熱議。以下是主要國家投資移民計畫現況整理:
美國
川普(Donald Trump)25日在白宮橢圓形辦公室告訴媒體:「我們將售金卡…定價約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
川普還說:「這將賦予綠卡特權,並且成為獲得(美國)公民身分的途徑,富人將透過購買這張卡進入我國。」他表示相關計畫細節將在兩週後公布。
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Howard Lutnick)則告訴媒體,EB-5計畫都是「廢話、假裝和欺詐,而且是一種以低價獲得綠卡的方式」。
根據美國國籍暨移民局(USCIS)網站,EB-5投資移民計畫是國會1990年設立,「透過外國投資人創造就業機會和資本投資刺激美國經濟」,由美國國籍暨移民局負責實施。
進行這項投資可獲得綠卡,且投資者可與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在美國永久生活及工作,所需投資金額為105萬美元,若投資目標就業區域(TEA,如鄉下及高失業率地區)則為80萬美元。
英國
英國自1995年起實施的投資者簽證計畫已於2022年2月17日宣告結束,當天時任內政大臣巴特爾(Priti Patel)關閉了一級投資者簽證(Tier 1 Investor Visa),也就是所謂的黃金簽證(Golden visa)管道,以回應俄羅斯入侵烏克蘭。
儘管有一些既有的一級簽證持有者仍可能延長簽證期限,但對於渴望移居英國的高淨值人士(HNWI)來說,目前尚無明確的黃金簽證計畫可直接取代投資者簽證。
法國
法國投資者居留許可,也稱為「人才護照-投資者」(Passeport Talent-Investisseur),專為希望在法國進行大量投資的外國企業家設計的長期簽證,為投資者提供了在法國合法居住和工作的機會。
要獲得法國投資者居留許可,必須滿足的最主要條件為最低投資金額。在法國直接投資至少30萬歐元,包括無形資產或有形資產。這項投資可能包括房地產、設備或對當地企業的投資。獲投資者簽證後,能拿到至少4年居留,且可持續更新。
日本
日本目前並無投資移民相關規定,但可以藉由投資500萬日圓以上等方式證明可執行相關事業計畫,來取得有效期間1年到5年的經營管理簽證。
如果要取得類似移民資格的永住權,根據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規定,其中一種方式是符合對日本有所貢獻。
而在經濟產業領域的條件包括在日本國內經營股票上市企業或具相同規模企業約3年以上,或過去曾經營上述企業約3年以上,「其間對我國經濟、產業發展有所貢獻」。
再者於日本國內從事企業經營約3年以上,其間連續投資金額達1億日圓以上,「對我國經濟、產業發展有所貢獻者」。
但即使符合對日本有所貢獻,也必須滿足「於日本居留5年以上之社會生活中未發生任何問題」。
新加坡
在新加坡,台灣人可以透過不同管道申請成為永久居民。包含經濟類(Employment Pass / S Pass)申請管道,即持有工作准證並在新加坡工作一段時間後,通常為2至3年可申請永久居民(PR)身分。
至於投資移民(Global Investor Program, GIP)管道,則是針對有資本投資意向的高淨值人士。該計畫允許透過在新加坡設立或投資企業來申請PR。獲得新加坡永久居民身分後,投資者要在新加坡居住一定時間,才能進而申請新加坡國籍。
新加坡經濟發展局2023年3月宣布新規,申請人須投資至少新幣1000萬元成立新的商業實體,或投資在已營運中的業務;原本的投資額是新幣250萬元。且投資者首5年永久居留期滿後,若要更新入境准證,公司須僱用至少30名員工,其中至少一半須是新加坡公民及10名須是新員工。
泰國
可以申請泰國的永久居留條件包括投資、商業、就業、專業人士和婚姻等。投資者必須在泰國投資超過1000萬泰銖;商業則是針對在泰國工作的高階主管,每月收入超過5萬泰銖持續2年,公司資本額至少1000萬泰銖;就業則是在泰國長期工作人士,每月收入超過8萬泰銖持續2年或是每年繳稅超過10萬持續2年。
專業人士則是具有專業技能的人士,由泰國政府認定泰國需要的專業技能;另外若和泰國人結婚也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條件為婚姻必須持續2年以上且有親生子女,且每月收入超過3萬泰銖以上且持續2年,如果申請人超過50歲以上,則每月收入必須超過6萬5000泰銖。
美國
川普(Donald Trump)25日在白宮橢圓形辦公室告訴媒體:「我們將售金卡…定價約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
川普還說:「這將賦予綠卡特權,並且成為獲得(美國)公民身分的途徑,富人將透過購買這張卡進入我國。」他表示相關計畫細節將在兩週後公布。
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Howard Lutnick)則告訴媒體,EB-5計畫都是「廢話、假裝和欺詐,而且是一種以低價獲得綠卡的方式」。
根據美國國籍暨移民局(USCIS)網站,EB-5投資移民計畫是國會1990年設立,「透過外國投資人創造就業機會和資本投資刺激美國經濟」,由美國國籍暨移民局負責實施。
進行這項投資可獲得綠卡,且投資者可與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在美國永久生活及工作,所需投資金額為105萬美元,若投資目標就業區域(TEA,如鄉下及高失業率地區)則為80萬美元。
英國
英國自1995年起實施的投資者簽證計畫已於2022年2月17日宣告結束,當天時任內政大臣巴特爾(Priti Patel)關閉了一級投資者簽證(Tier 1 Investor Visa),也就是所謂的黃金簽證(Golden visa)管道,以回應俄羅斯入侵烏克蘭。
儘管有一些既有的一級簽證持有者仍可能延長簽證期限,但對於渴望移居英國的高淨值人士(HNWI)來說,目前尚無明確的黃金簽證計畫可直接取代投資者簽證。
法國
法國投資者居留許可,也稱為「人才護照-投資者」(Passeport Talent-Investisseur),專為希望在法國進行大量投資的外國企業家設計的長期簽證,為投資者提供了在法國合法居住和工作的機會。
要獲得法國投資者居留許可,必須滿足的最主要條件為最低投資金額。在法國直接投資至少30萬歐元,包括無形資產或有形資產。這項投資可能包括房地產、設備或對當地企業的投資。獲投資者簽證後,能拿到至少4年居留,且可持續更新。
日本
日本目前並無投資移民相關規定,但可以藉由投資500萬日圓以上等方式證明可執行相關事業計畫,來取得有效期間1年到5年的經營管理簽證。
如果要取得類似移民資格的永住權,根據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規定,其中一種方式是符合對日本有所貢獻。
而在經濟產業領域的條件包括在日本國內經營股票上市企業或具相同規模企業約3年以上,或過去曾經營上述企業約3年以上,「其間對我國經濟、產業發展有所貢獻」。
再者於日本國內從事企業經營約3年以上,其間連續投資金額達1億日圓以上,「對我國經濟、產業發展有所貢獻者」。
但即使符合對日本有所貢獻,也必須滿足「於日本居留5年以上之社會生活中未發生任何問題」。
新加坡
在新加坡,台灣人可以透過不同管道申請成為永久居民。包含經濟類(Employment Pass / S Pass)申請管道,即持有工作准證並在新加坡工作一段時間後,通常為2至3年可申請永久居民(PR)身分。
至於投資移民(Global Investor Program, GIP)管道,則是針對有資本投資意向的高淨值人士。該計畫允許透過在新加坡設立或投資企業來申請PR。獲得新加坡永久居民身分後,投資者要在新加坡居住一定時間,才能進而申請新加坡國籍。
新加坡經濟發展局2023年3月宣布新規,申請人須投資至少新幣1000萬元成立新的商業實體,或投資在已營運中的業務;原本的投資額是新幣250萬元。且投資者首5年永久居留期滿後,若要更新入境准證,公司須僱用至少30名員工,其中至少一半須是新加坡公民及10名須是新員工。
泰國
可以申請泰國的永久居留條件包括投資、商業、就業、專業人士和婚姻等。投資者必須在泰國投資超過1000萬泰銖;商業則是針對在泰國工作的高階主管,每月收入超過5萬泰銖持續2年,公司資本額至少1000萬泰銖;就業則是在泰國長期工作人士,每月收入超過8萬泰銖持續2年或是每年繳稅超過10萬持續2年。
專業人士則是具有專業技能的人士,由泰國政府認定泰國需要的專業技能;另外若和泰國人結婚也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條件為婚姻必須持續2年以上且有親生子女,且每月收入超過3萬泰銖以上且持續2年,如果申請人超過50歲以上,則每月收入必須超過6萬5000泰銖。
- 記者:中央社台北2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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