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禁養比特犬 專家指犬隻是否危險與飼主養成有關

台灣有比特犬2度咬傷人,後續該如何處置引爭議。在發生數起人類遭攻擊、甚至因而死亡的案例後,英國已分別於1991年和2024年禁止持有及銷售比特犬和血緣相近的XL型惡霸犬(XL Bully)。

英國法規禁止持有的「危險犬種」另有日本土佐犬(Japanese Tosa)、阿根廷杜告犬(Dogo Argentino),以及巴西菲勒獒犬(Fila Brasileiro)。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和惡霸犬則屬英美系犬種。

考量品種定義難度、混種等因素,英國政府在官網指出,個別犬隻是否適用禁令,主要取決於該犬隻的生理特徵,不受限於品種名稱。

此外,有專家指出,飼主本身也可能影響犬隻的危險性。

根據法規,若特定犬隻屬遭禁犬種,即便牠未展現危險行為、沒有民眾檢舉,警方和地方政府仍有權將牠帶走、與飼主分開。

警方或地方政府的犬科專家接著將判定犬隻所屬種類、是否有危害公眾安全的疑慮。若專家判定有安全疑慮,則警方或地方政府應向法院申請沒入犬隻。

一旦法院判決支持警方或地方政府的鑑定結論,犬隻將依法被「銷毀」(destroyed),安樂死處置,飼主則可被處以「金額無上限」的罰金,或者/以及最長6個月的徒刑。

若犬隻已在公共場所對民眾造成直接的安全威脅,警方有權當場開槍「銷毀」。

不過,具「豁免證明」的民眾可合法持有比特犬等遭禁犬種。「豁免證明」目前僅可透過法院判決取得,且飼主負有舉證責任,必須證明犬隻不適用禁令、不具危險性。

不過,取得「豁免證明」的條件包括犬隻已接受去勢手術、植入有助追蹤管理的微型晶片、在公共場所隨時繫上狗繩並戴上口套。

飼主則必須超過16歲、為犬隻保險(以防犬隻攻擊傷害他人)、即時更新犬隻和飼主登記資料,並隨時接受警方或地方政府查驗「豁免證明」。

比特犬、惡霸犬等犬種是否「天生就比較危險」至今仍引發各界討論。有統計資料指出,儘管在寵物狗的占比遠低於10%,在人類遭犬隻咬傷送醫治療的案例中,超過一半是和比特犬有關。

不過,部分專家指出,相關犬種多與人類歷史上的「鬥狗」活動或獵捕行為有關。牠們對其他動物不排除有較明顯的攻擊性,對人類則取決於飼主提供的生長教養環境。

從品種選育的角度出發,資料顯示,雖然用於「鬥狗」的犬種往往講求侵略性與攻擊能力,但「不受控」或難以被人類控制的犬隻通常不會在品種選育受青睞。具備相關知識與適當的訓練能力,是成為這類犬種飼主的必要前提。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2024年12月下旬發布的調查報導,自2023年12月底開始禁售、2024年2月起禁養XL型惡霸犬以來,英國平均每月有超過100隻「危險犬隻」遭「銷毀」。

英國實施XL型惡霸犬禁制令的地區為英格蘭和威爾斯。這2個地區的警方告訴BBC,自從法規禁養犬種名單新增XL型惡霸犬後,警方為暫時安置遭扣押、等待法院宣判的數以千計犬隻,費用支出一年內驟翻6倍,達2500萬英鎊(約新台幣10億7000萬元)。

由於鑑定專家不足,許多犬隻被迫待在收容所長達數月,不少收容設施更是「狗滿為患」。

前專業訓犬師歐梅拉(Ryan O'Meara)告訴BBC,任何未聚焦改善飼主行為與飼養標準的法規,終究會失敗。

他說:「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式是實施對飼主的強制訓練和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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