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提告奏效 美法院限制洛城警方對媒體使用武力

美國聯邦地方法院基於洛杉磯記者協會等團體提出訴訟,今天發出臨時限制令,禁止洛杉磯警方對媒體記者使用橡膠子彈、催淚瓦斯等非致命武力。

上個月洛杉磯出現連日示威潮,抗議聯邦執法單位突襲非法移民。抗議活動當中,多名記者遭到警方的橡膠子彈擊中、強制驅離,記者團體對洛杉磯市政府、警察局提起訴訟。

洛杉磯記者協會和獨立媒體Status Coup在上個月提告,要求警方尊重記者在報導抗議活動時,享有憲法與法律保障的權利,指控警方對媒體「一再濫用職權」。

案件仍在審理中,加州中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維拉(Hernan D. Vera)今天發出臨時限制令,禁止洛杉磯警方針對記者使用非致命武力;即便在封鎖區內,也不得驅散、阻擋或逮捕正在採訪的記者。

法官指出,記者團體成功說服法院,有必要發出臨時限制令,以保障記者行使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權利。

澳洲記者陶瑪西(Lauren Tomasi)6月8日在洛杉磯市中心採訪示威活動時,遭警方以橡膠子彈擊中腿部。這個事件成為法院發出限制令的理由之一,法官在文件中指出「她身旁沒有其他抗議者,警員疑似朝她瞄準。」

洛杉磯市警局長麥唐納(Jim McDonnell)當時回應記者受傷事件時表示,對於這個事件高度關切,承諾進行相關調查,強調橡膠子彈雖然是用來瞄準特定目標發射,但現場狀況混亂,有可能是誤擊。

根據這項命令,若記者表明身分仍遭到拘留或逮捕,可以要求聯繫警方主管並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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