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倡議大麻除罪化 法務部:持有或吸食都違法

民間團體今天在立法院旁舉辦「支持大麻除罪化」集會遊行,疾呼「上修四氫大麻酚(THC)容許值」等3訴求。法務部表示,目前大麻仍被列為2級毒品管制,無論持有或吸食都是違法。

支持大麻除罪化的社團法人台灣綠草安全教育協會,今天在立法院旁舉辦第7屆「綠色浪潮」集會遊行活動,提出放寬四氫大麻酚(THC)容許值、比照國際公約管制大麻以及將大麻從反毒宣導中移除等3項訴求,盼喚起社會大眾對大麻議題的關注,呼籲法務部終止大麻戰爭,以對話取代對抗。

20多歲吳姓志工告訴中央社記者,他認為台灣大眾普遍對大麻還是有很多誤解,希望透過活動可以讓更多人注意並正視這件事情。

根據法務部調查局網站,大麻內含65種以上特有生物鹼成分,其中最主要2個成分為四氫大麻酚(THC)及大麻二酚(CBD);四氫大麻酚會影響人體中樞神經,可能產生生理成癮及相關精神疾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大麻及四氫大麻酚同時列為第2級毒品管制。大麻素中的大麻二酚(CBD),可依藥事法規定作為醫療使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王德原接受中央社電訪時指出,「大麻除罪化」議題涉及我國毒品政策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係屬法務部權責。

至於上修THC容許值部分,他再次強調,目前國內THC含量超過10ppm在台灣就屬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級毒品,同時也是「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中第2級管制藥品,換言之,合於醫藥及科學上需用時屬於管制藥品,否則即為毒品。

法務部強調,目前大麻仍被列為2級毒品管制,無論持有或吸食都是違法,所屬檢察機關已將查緝大麻列為安居緝毒專案之重點工作,重申毒品犯罪係重罪,將全力進行掃蕩,如有以身試法者,必依法從嚴從速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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