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議員許玉昭涉詐助理費逾200萬 一審判4年
國民黨金門縣議員許玉昭涉嫌詐領助理費新台幣232萬餘元遭起訴,金門地院今天宣判,許玉昭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處應執行刑4年、褫奪公權5年。此案可上訴。
許玉昭自民國91年起擔任金門縣議會第3至第8屆議員,因涉嫌詐領助理費,金門地檢6月18日以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許玉昭擔任議員期間,陸續向金門縣議會表示聘任許男、楊女、陳女等擔任公費助理,實際上3人均有部分期間未實際執行公費助理職務,但許玉昭仍持續向金門縣議會請領公費助理補助等費用,合計詐領232萬9845元。
金門地方法院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許玉昭偵查中及審理時,對犯罪事實均坦認不諱,其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從一重論以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
地院表示,許玉昭於偵查中自白並已自動繳交全部所得,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規定減輕其刑,且審酌犯後均坦承犯行,深表悔悟,犯後態度尚佳等一切情狀,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並沒收扣案犯罪所得232萬9845元。
許玉昭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表示,判決刑度太重,她偵查中第一時間已認罪並交回全部不法所得,「對判決很失望,與台灣的案例相比不成比例原則」,將上訴爭取應有權益。
許玉昭自民國91年起擔任金門縣議會第3至第8屆議員,因涉嫌詐領助理費,金門地檢6月18日以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許玉昭擔任議員期間,陸續向金門縣議會表示聘任許男、楊女、陳女等擔任公費助理,實際上3人均有部分期間未實際執行公費助理職務,但許玉昭仍持續向金門縣議會請領公費助理補助等費用,合計詐領232萬9845元。
金門地方法院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許玉昭偵查中及審理時,對犯罪事實均坦認不諱,其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從一重論以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
地院表示,許玉昭於偵查中自白並已自動繳交全部所得,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規定減輕其刑,且審酌犯後均坦承犯行,深表悔悟,犯後態度尚佳等一切情狀,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並沒收扣案犯罪所得232萬9845元。
許玉昭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表示,判決刑度太重,她偵查中第一時間已認罪並交回全部不法所得,「對判決很失望,與台灣的案例相比不成比例原則」,將上訴爭取應有權益。
- 記者:中央社記者吳玟嶸金門19日電
- 更多生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