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農業金融協助 農業部全力支持受災農漁業者復建

擴大農業金融協助 農業部全力支持受災農漁業者復建
114年丹娜絲颱風、七二八豪雨及楊柳颱風陸續侵台,造成農漁業嚴重災損,為協助行政院公告災區內的受災農漁業者加速復建並減輕其財務壓力,農業部放寬「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下稱天災貸款)項目、額度及期限,且鬆綁「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下稱青壯農貸款)農業以外所得限制規定,同時提供既有貸款展延免息措施,免收之利息由農業部補貼,以期能提供全方位金融協助,讓受災農漁民能安心復耕、復建。

農金署表示,依據「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下稱丹娜絲特別條例)授權訂定之「農業部執行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辦法」第3條附表規定,針對符合丹娜絲特別條例所定災害,及依該條例第2條經行政院公告為災區之受災農漁業者,擴大提供下列三項金融協助措施:

一、放寬天災貸款條件,協助設施復建升級:

(一)已取得「簡易式塑膠布溫網室」之受災證明書,且有改建為「結構型鋼骨溫網室」需求者,貸款額度調高為每公頃最高1,800萬元。

(二)已取得絲瓜、苦瓜、洋香瓜、香瓜、甜椒等瓜果類項目之受災證明書,且該等項目之「水平棚架」或「瓜果類隧道棚」有受災及復建需求者,新增「水平棚架」貸款額度為每公頃最高99萬元,另「瓜果類隧道棚」貸款額度為每公頃最高33萬5千元。

(三)考量災後重建需求大幅增加,地方面臨缺工、缺料情形,農民短期間難以備齊文件完成申請,前開項目天災貸款申請期限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止;已申請相關貸款者,如需變更契約,亦得於同一期限內辦理。

二、鬆綁青壯農貸款規定,支援農民度過重建難關:借款人檢具相關受災證明文件,於丹娜絲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內,其農業以外之職業年薪資及執行業務所得,放寬為不受基本工資全年總額之限制,可超過1.25倍。

三、提供既有貸款展延免息措施,協助受災戶安心復建:

(一)受理期間自災害發生日起算1年屆止,災區受災戶得檢具貸款展延申請書、受災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或稅捐稽徵機關出具之受災證明文件等,申請既有貸款本金展延,展延期間利息由農業部補貼,免予計收。

(二)既有一般貸款部分,如災區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得展延2年至5年、以災區房屋為擔保之貸款得展延1年;既有專案農貸部分得展延1年,原約定貸款期限得配合展延期間予以順延。

農金署強調,此次措施係依據丹娜絲特別條例辦理,目前所定災害為114年丹娜絲颱風、七二八豪雨及楊柳颱風,經行政院公告災區計有苗栗縣等12縣市。未來只要符合丹娜絲特別條例所定災害,及依該條例第2條經行政院公告為災區者,亦將適用本次協助措施,即時協助受災農民安心復建,減輕財務壓力。

農金署表示,為協助受災農漁業者復建,已請農漁會信用部及全國農業金庫積極提供金融協助,並儘速將前揭措施刊登於營業廳公布欄、電子看板、跑馬燈或網站上,並輔以透過產銷班、農事(漁民)小組或以廣播、電話等方式周知。如有相關疑義,歡迎電洽以下服務專線:全國農業金庫:0972-590-951、農業信用保證基金:0963-619-301、農金署:0933-239-983。另農金署官網已設置「近期颱風及豪雨專區」(網址:https://reurl.cc/gYQRgb),方便民眾快速查詢相關內容,並掌握申請資訊。歡迎多多分享,讓更多需要的朋友及時獲得幫助。

最後,農金署提醒,符合資格之農民務必於期限內向各地農漁會或全國農業金庫提出相關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確保資金如期到位,順利推動災後重建,並降低未來災害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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