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發布通用AI實踐準則,我國AI基本法可借鏡導入作法

近年來人工智慧(AI)技術與應用發展快速,生成式AI透過深度學習與大規模資料訓練的廣泛應用,已成為推動全球經濟、社會與法制變革的重要力量。各國亦積極制定相關政策與法制,以因應新興科技發展之趨勢與發展。
歐盟於2024年正式通過《人工智慧法》(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 AIA),從風險管理角度出發,建立全方位AI監管制度。於2025年7月歐盟更發布《通用AI實踐準則》(General Purpose AI Model Code of Practice)自8月起適用,要求「通用AI模型」(General Purpose AI Model, GPAI)業者應遵循相關法律義務。
實踐準則分為三大章節,涵蓋「透明度」、「著作權」、「安全維護」。其中透明度與著作權章節的規範適用於所有GPAI業者,要求業者以標準化文件格式揭露AI模型的資訊,以及訂定與落實著作權政策、合法重製、降低侵權風險、建立問責制度等著作權管理原則與措施;安全維護章節則針對「具有系統性風險」(Systemic Risk)的GPAI業者,從建立與更新安全框架、風險辨識與分析,到落實安全與資安預防措施、事故通報、責任分配等面向,提供AI模型全生命週期中管理與預防之治理指引。
臺灣行政院已於2025年8月28日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中。本法以鼓勵創新為主軸,並兼顧保障人民權益,確保AI發展是符合人權價值,並確立七大AI研發與應用的基本原則,包含人類自主性、永續性、隱私保護及資料治理、安全性、透明及可解釋性、公平性、可問責性等,以定錨我國在AI領域的重要發展方向。政府未來不會設置專責的AI主管機關,而將由各部會分別制定相關作用法與指引,透過建立風險管理框架,以兼顧創新發展與人權保障。同時,亦將推動AI研發獎補助及財政優惠措施、強化公私協力與國際合作、促進資料開放及推動AI人才培育,以全面營造健全的AI發展環境。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法律研究員劉心妍指出,歐盟《通用AI實踐準則》以透明度、著作權及安全維護三大面向並行推動,回應外界對AI透明度、智慧財產權及安全性之關切。對臺灣而言,雖《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尚在立法院審議中,相關配套法制亦待逐步建置,倘若能借鏡歐盟的實踐經驗,並提前導入透明揭露、著作權管理及風險治理等要求,將有助於在推動新創與維護公共利益間取得平衡,強化社會對AI應用的信任基礎,並為臺灣未來的AI治理體系奠定根基。
- 記者: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1021 14: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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