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監察院該廢?還是該變?
毅然/退休族
監察院,源自五權憲法設計,本應如古代御史,行使監察與糾彈職責,揭發貪瀆、糾正官箴、捍衛公義。然而今日,這個憲政機關卻因「半年業績掛零」「濫用公務車辦私事」等爭議登上新聞版面,讓原本神聖的職責蒙塵。「廢除監察院」的呼聲,不再只是情緒性批判,而是對制度失能的深切反省。
根據監察院資料,每年受理超過15,000件陳情,卻僅200至300件進入調查程序,處理率偏低。這顯示,人民對監察功能仍有高度期待,但現行制度已無法有效回應。因此,與其廢院止血,不如改革求生,讓監察院真正回應時代需求與民意期待。
一、高薪低效──難以向人民交代
現有26位監委,年薪含津貼超過250萬元,但卻有人半年零報告,有人被拍到「搭公務車剪頭髮、看牙齒」。監察院每年接受逾萬件陳情,卻有人「坐領高薪卻毫無作為」。民眾繳稅,是期待換來公平有效的公共治理,而不是養一個缺乏考核與工作標準的組織。當社會看不到實質成效,自然會質疑監察院存在的正當性。
二、制度僵化──功能形同虛設
監察院雖具彈劾、糾正與調查權,卻缺乏實際懲處力,頂多建議移送,最終成效往往取決於其他機關意志。再加上程序繁瑣、作為邊緣化,使其淪為「無牙老虎」。相比之下,多數民主國家以三權分立為基礎,監督功能分由國會、審計機關與司法體系承擔,制度更具彈性與效率。台灣若要維持監察權,就必須重新定位監察院角色,整合職能,並建立可衡量的問責機制。
三、擺脫酬庸──監委必須回歸專業與公正
監委本應超然中立,但2020年監委名單中,多位具政黨色彩,備受外界質疑獨立性與專業性。最具爭議的是現任監察院長陳菊,任高雄市長期間曾被彈劾3案、糾正30案,調查58件,如今卻出任最高監督首長。從陳宗彥案彈劾未過,到高端疫苗、雞蛋爭議、麥寮污染、新竹棒球場工程等案件,監察院多數按兵不動,令人質疑是否選擇性執法、只查政敵、不碰自己人。若無法真正排除黨派干預,重建遴選與任命的專業機制,監察院將難以重拾人民信任。
筆者以為,監察功能不能廢,但監察院不能不變。唯有正視批評、振衰起敝,從高薪低效、制度僵化與酬庸濫權中蛻變,才能重新成為保障人民權益、監督公權力的現代機構。改革不是選項,而是生存的唯一路徑。如果監察院繼續無所作為,只會加速自己被歷史淘汰的命運。納稅人不應再為政治酬庸買單,監察院必須改變,才能真正回應人民的期待與時代的召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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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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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匯流筆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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