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啟聖專欄】感謝太陽花 讓柯文哲丟出水杯
何啟聖/資深媒體人
當年太陽花強佔立法院與行政院,癱瘓政府運作近一個月,最終卻獲司法無罪判決,從此撕開法治裂口,讓挑釁公權成為正當。如今柯文哲在京華城案法庭上怒吼、爆粗口、丟水杯,與其相比只是小事一樁——沒有癱瘓國家,沒有阻斷運作,僅是一場情緒宣洩。若這也值得譴責,先問一句:是誰讓挑戰司法變得理直氣壯?答案,正是當年司法自己開了門。
八月七日的庭審中,柯文哲在休庭時情緒失控,對三名檢察官怒罵粗口,甚至丟擲水杯,直指對方「羅織罪名」、「逼死人」。北檢旋即發聲明譴責,強調這是對司法尊嚴的嚴重挑釁。媒體爭相報導,輿論場上立刻充斥著「前市長失態」與「法庭大鬧」的標籤。然而,若司法本身的公信力已被過去一次次自我消耗殆盡,這樣的挑釁又真的那麼致命嗎?
以京華城案為例,檢方辦案的失當早已為外界詬病。該案源於市府與開發商間的土地與建物交易,檢方在市價評估上,刻意選擇對被告不利的計算方式,忽略實際交易背景與市場波動;在財務資料取捨上,傾向性明顯,甚至對部分不利於起訴的證據輕描淡寫;對行政決策過程中的專業評估與合法程序,採取近乎無視的態度,硬將政策性決策包裝成圖利罪。這些做法,讓案件蒙上預設立場的陰影,也引發社會對檢察機關是否濫權的質疑。與此相比,被告在法庭上的幾句怒吼,實在只是司法顏面龜裂後滲出的細縫。
不可否認,法庭上的秩序應受尊重,辱罵檢察官、丟擲物品,都屬於對司法禮儀的冒犯。但司法尊嚴不是靠譴責情緒失控的被告來維護,而是要靠自身的專業、獨立與公正來鞏固。當年太陽花案的判決,已經向社會釋放了危險訊號:法律並非人人平等適用,而是可以因為政治氛圍、輿論壓力而彈性解釋。這樣的前例一旦確立,挑釁司法的行為便不再是極端例外,而會逐漸成為某種被默認的社會現象。
司法的裂口往往不是一次大衝擊造成的,而是在一次次退讓與妥協中擴大。太陽花事件中,法院選擇以理念為理由免除違法責任,雖可被解讀為對公民抗命的體諒,但在法治邏輯上,卻等於承認「正當動機可以凌駕法律」。這種選擇性的適用法律,讓司法失去了最寶貴的東西——可預測性與一致性。當社會大眾感受到法律可以為政治讓步,就會在心底默默記下:法律不是最後的防線,而是可以被形勢改變的規則。
今天,柯文哲的法庭怒吼不過是這種氛圍的延續。他的行為當然不該被鼓勵,但它的發生並非偶然,而是法治環境長年鬆動的結果。當司法在關鍵案件中缺乏公正形象、在政治事件中失去中立立場,就不可能要求公眾對它懷有無條件的敬意。
更嚴重的是,司法尊嚴一旦被侵蝕,要恢復信任的代價極其高昂。人民記得它在太陽花事件中放下了法律武器,也看見它在京華城案中可能帶著偏見辦案。即便日後在其他案件中展現強硬與嚴謹,疑慮依舊揮之不去:這一次的公正,是真的依法裁量,還是形勢所迫的姿態?這種懷疑本身,就是對司法威信的永久損耗。
所以,真正讓司法蒙羞的,不是柯文哲的幾句怒罵,而是它自己早已選擇屈膝的那一刻。當年太陽花的無罪判決,不只改變了一個案件的結局,更改變了人們對法律的認知與態度。那道裂口至今未曾縫合,反而在一次次的爭議與失當中越撕越大。如今再譴責一個丟水杯的被告,已經無法掩飾這場由司法親手製造的長期崩壞。
司法若真想恢復尊嚴,不該只是在面對挑釁時義正詞嚴,而是要在每一起案件中,無論立場、背景、政治壓力如何,都能秉持同樣的法律標準。唯有如此,它才能不再害怕怒吼與嘲諷,因為尊嚴不會再依附於外在的形式,而是紮根於內在的正直與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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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柯文哲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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