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錢包送警局被告侵佔!失主稱「少1萬元」 他心寒:這社會病了嗎?

[周刊王CTWANT] 俗話說好心有好報,但沒有好報反而惹禍上身,恐怕讓人們變得不願意再善良。一名網友表示,他22日在路上撿到錢包,當下看了裡面有3萬現金以及證件和信用卡,趕緊拿到警察局,沒想到24日接到警局通知,失主聲稱裡面有4萬現金,要對他提告侵佔,讓他直呼心寒。
一名網友在Dcard上發文透露,自己22日在新北市中和路上撿到錢包,當下看了裡面有3萬現金、證件、信用卡,「怕是有人急用,我就先拍照然後送警局跟警察說,撿到地點,時間,個人資料,內容清點,封存就完事。」
豈料,24日他接到警察局通知,說失主要對他提告侵佔,請他去一趟警局,到現場失主聲稱皮包裡面有4萬元,原PO則拿出當時拍的照片,警察也拿出照片還有清單,「但失主還是一口咬定我 ,警察也說剛受裡裡面確定是3萬,最後說不通失主要告侵佔,警察也沒辦法。」
最後原PO爆氣直呼,「就是有你這種不分青紅皂白,讓很多人變成不願意做好事,要告就告,老子行得正立得穩!」面對此事,原PO感到心寒,感嘆「難怪現在人都不做好事,怕被人反咬一口,造成人心冷漠。」
對此,網友們表示,「請失主證明有4萬啊,而且還要舉證是你拿走的,提不出證明就告不動,這種通常9成9到檢察官就打掉了,你可以直接要求10%的報酬了」 、「我上次撿一個,我直接送警局,就說我在路中央撿的,沒清點內容,然後警察第一時間留我,用身分證找到失主電話,在那邊等失主來,點完錢才放我走,感覺很不好撿個遺失物還要等失主來,又沒要給我10%」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很多人看到東西也不撿了,之前還看到有人說寧可拿去丟垃圾桶」 、「笑死,記得侵占處理完後,再反告誣告」 、「天啊好扯,你好衰,祝您勝訴」、「這年頭,地上的手機跟皮包還有紅包都不要撿就對了!這個社會已經瘋到善良承擔不起,給原PO一個抱抱。」
事實上,撿到錢包反被告侵佔的案例層出不窮,律師陳又新曾在臉書上說明,好心撿到錢包送警察局,卻被告侵占遺失物,其實是比較難告的成,「因為失主必須先自行舉證錢包裡有多少錢,否則難以成立。」同時他也建議大家,在路上撿到遺失物,為避免爭議,先送到附近警察局、或該場所管理機關、負責人,並在清點時有第三方在場,能夠錄影存證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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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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