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MW以上新設資料中心須達節能門檻 還要審能源說明書
為了因應資料中心大量的用電需求,能源署修正《能源管理法》子法,要求新增建5MW以上超大型資料中心,必須審查能源使用說明書,能源使用效率(PUE)達1.3才可興建。民間專家建議,業界資料中心PUE已可達1.1,可再評估加嚴。
台灣經濟研究院則分析,能源效率高可以幫助資料中心節省成本,預期不會影響企業來台投資意願,且初期申請量有限,預估未來一年只會有一兩家申設。

新增建5MW以上資料中心 能效門檻不得高於1.3
AI浪潮席捲全球,但資料中心用電需求高,是一大挑戰。能源署副署長吳志偉昨日在記者會上說明,能源署將要求資料中心符合最佳可行技術,包含資訊設備如機櫃選用散熱較好的,或是冷卻系統、採用高節能的電力系統或不斷電系統,也必須設置能源管理系統(EMS)確保資料中心在最佳運轉狀態。
能源署同時修正《能源管理法》子法,要求新增建用電量5MW以上的超大型資料中心或主機代管資料中心,須提交能源使用說明書,經濟部審查核准後才可以興建。
除了軟硬體技術,能源署最終會檢查PUE(Power usage effectiveness)能源使用效率。新規設定門檻,超大型資料中心全年平均整體能效要≦1.3;主機代管資料中心PUE≦1.4。

關於PUE的計算方式,吳志偉解釋,以資料中心的全部能耗為分子,「資訊設備」的能耗為分母,由於能源幾乎都用在資訊設備上,其他附屬設施耗能較少,因此PUE越低,代表能源使用效率較高。
根據能管法,列管對象新設或擴建,在規劃階段必須提出能源使用說明書申請,說明未來使用能源狀況,現行適用範圍只包含電力業、汽電共生業、石油煉製業與用電契約容量達特定規模的製造業。本次修法新增資料中心,修正三項子法包括《能源開發與使用評估準則》、《能源用戶適用範圍》、以及《能源使用說明書格式》,11月5日正式上路。
只針對新增建 現有資料中心不受影響
台電公司之前宣布,為了照顧北部電網,暫停受理桃園以北大型資料中心供電申設。吳志偉解釋,任何設廠都要跟台電申請用電,台電會先審查其區位,例如供電能力、線路配置、是否接近發電中心等,經台電同意,才會由能源署審查能源說明書。
目前雲端服務龍頭如Google、亞馬遜AWS在台設有資料中心,微軟、Meta等大廠也陸續宣布來台設資料中心。能源署副組長彭淑美補充,國內電信業如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及台灣大哥大也都有達到5MW規模,但是修法只針對新建或增建的部分,既有已經設立的資料中心不受影響;但是不論現存資料中心,或是完成能源說明書審查的新設資料中心,另外還有節電目標的法規要求,現行規範是每年強制節電1%。
此次修法能否有效減輕資料中心用電負擔?吳志偉表示,目前還沒有收到新申請案件,無法推估實際節電度數。但他表示,資料中心是新興行業,未來可能會蓬勃發展。

專家:能效技術門檻已可達1.1 法規有精進空間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總監趙家緯表示,肯定修法管理新設資料中心的方向,但這只是第一步,下一步可以再研議如何加強管制。參考其他國家經驗,歐盟要求0.5MW以上的資料中心要申報,台灣的門檻族足足高了10倍。
而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AI用電趨勢報告,預估資料中心PUE可達1.29,在節能情境之下甚至可達1.21,目前Google最新資料中心PUE也已達到1.1~1.2,可見修法設定的1.3還稍嫌寬鬆,有精進空間。
此外,德國規範2027年新設資料中心要配備100%綠電,台灣也可以趁此機會規範資料中心的用電來源,分階段要求達成100%使用綠電,而且資料中心有能力以較高的電力價格外購電力,可能成為離岸風電的買家,帶動再生能源建置。
台灣經濟研究院所長陳詩豪分析,國際上近年都在討論資料中心用電規範,新加坡、德國也採用類似的PUE要求;5MW是國際公認的標準門檻,因為已是資料中心的規模經濟底線,「已經不能再切了」,也不太可能有業者切成4.9來規避。另一方面,對資料中心來說,能源效率好可以節省成本,預期不會影響業者來台投資的意願,且初期的申請量有限,預估未來大概一年只會有一兩家申設。
- 記者: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李蘇竣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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