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濃農地盜挖 經發局縱容失職淪為保護傘

【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美濃農地盜挖案件引發各界關注。檢視高雄市政府經發局的處理方式,責任難以迴避。
長久以來,經發局一再以「開罰 100 萬、限期 45 天至 3 個月回填」的模式處理盜挖案件,即便業者多次再犯,處分依然相同。這樣的作法不僅沒有嚇阻力,反而形同發給業者「合法回填證明」,讓他們能光明正大地將農地砂石挖光,再隨意回填,導致農地破壞殆盡。這種流於形式的執法方式,長年來早已令人詬病。
對照屏東縣的作法更顯荒謬。屏東縣政府一旦查獲盜採砂石,立即扣押怪手、砂石車等工具,涉案人員並移送地檢署偵辦,徹底切斷業者繼續犯行,真正發揮嚇阻效果。
同樣面對盜採砂石,高雄市卻只是形式開罰,放任業者牟取暴利,嚴重失職。美濃農地盜挖的最大責任,不僅在業者,更在經發局長期怠惰、失能,讓制度淪為業者的保護傘。
依照現行規定,警方即使在現場發現疑似盜採或傾倒廢棄物行為,仍須通報聯合取締小組或相關主管局處,由主管機關主導後續裁罰與處置。除非是當場查獲現行犯,否則警方並無權限直接查扣機具或逮捕涉案人員,造成執法速度遠遠落後於不法行為。
面對民怨與媒體壓力,警察只能孤軍奮戰、含淚背黑鍋。(圖:記者宋祥霖拍攝)
- 記者:宋 祥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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