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用電確定要漲0.71% 行政院:尊重專業、仍低於日韓

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今(19日)決議,自10月起用電平均調漲0.71%,產業用電價格維持不變,因應台電持續鉅額虧損。行政院晚間表示尊重審議會決定,強調調整幅度小,盡量減少對民眾生活影響,且調整後住宅電價仍低於日本、韓國及新加坡,兼顧成本反映與物價穩定。






有關經濟部召開電價審議會,決定平均電價微幅調整0.71%一事,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電價審議會在做出決策時,綜合評估了關稅衝擊、民眾支付能力及健全電價結構等因素,選擇以對民眾影響最小的方式調整各級距電價,盡量減少物價波動,行政院尊重此決定。






李慧芝指出,受俄烏戰爭影響,國際燃料價格暴漲,許多國家因此大幅提高電價,造成通膨壓力。為維持國內物價穩定,減緩通膨效應,自2022年至2024年間,台電公司先行吸收民生及產業電價差額,累積虧損一度超過4,200億元。






她說,政府曾多次提出撥補台電預算的方案,但均未獲立法院通過。台電雖已調整採購策略、加強節流及提高收入,但售電價格仍低於供電成本,截至2025年7月底累計虧損仍達4,179億元,財務壓力相當嚴峻。






依經濟部資料,產業用電價格已充分反映成本,故產業電價維持不變;民生用電價格則因長期低於成本,需進行微幅調整。住宅用戶方面,約93%的家庭每度電價僅調整0.1元,每月電費增加約33至70元,相當於每日多花1.1至2.3元。調整後,平均電價為2.89元/度,仍低於鄰近國家,如韓國3.96元/度、日本6.8元/度及新加坡7.73元/度,顯示電價審議會在考量物價穩定性上相當謹慎,行政院對此專業判斷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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