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復專欄:談酒駕

「刑期無刑」,刑罰的目的,在於教育人恪守法律,從而達到廢棄刑罰的目標

酒駕現象屢見不鮮,輕則車輛毀損,重則導致傷亡,這是非常不幸的事。
臺灣近年對酒駕採取嚴厲的處分,這麼做的效果可說是立竿見影,目前多數人都有「喝酒不開車」的觀念,代客駕駛行業也興盛起來。
然而酒駕肇事導致的憾事仍沒有消失,因此前陣子有官員提出,應提高酒駕刑罰,一律採取最重刑期,對此司法界頗有爭議。
所謂「刑期無刑」,刑罰的目的,在於教育人恪守法律,從而達到廢棄刑罰的目標。若酒駕需判死刑、無期徒刑,很可能不被社會大眾接受,這也是法界人士反對的主因。我認為,真正治本得要改變臺灣的酒桌文化,才能從源頭杜絕酒駕。

酒後不開車 安全有保障